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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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55g*10粒*2板 |
0.17g*2锭+8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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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大连天宇奥森制药有限公司 |
楚雄老拨云堂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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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0103 |
国药准字Z530200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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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泻火解毒,化瘀凉血止血。用于火毒所致的身热烦燥,目赤口疮,咽喉、牙龈肿痛、大便秘结,吐血、咯血、衄血、痔血等症;咽炎、扁桃体炎、牙龈炎见上述症候者。 |
本品明目退翳,解毒散结,消肿止痛。用于暴发火眼,目赤肿痛,痧眼刺痛,目痒流泪,翼状胬肉,牙龈肿痛,喉舌红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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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粒,一日3~4次。 |
外用,临用时,取本品2锭,加入滴眼用溶剂中,振摇使之溶解,摇匀后即可滴入眼睑内,一日2~4次。牙龈肿痛、喉舌炎症可含服,一次1锭,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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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偶见皮疹、恶心、腹泻、腹痛。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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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绞窄性肠梗阻及结肠黑变病患者忌服。 |
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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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大黄、黄连、黄芩、大豆油、蜂蜡。 |
炉甘石(煅)、冰片、龙胆浸膏、没药(制)、人工麝香、硼砂(煅)、芒硝、玄明粉、乳香(制)、明矾(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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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软胶囊,内容物为棕褐色的油状物。 |
本品为棕色的圆柱形小锭;气芳香、味微苦、具清凉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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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出现腹泻时,可酌情减量。本品不宜大量、久服。 |
1.忌烟、酒、辛辣食物,忌鱼虾腥物 2.小儿应在医师指导下应用。 3.用药后有眼痒,眼睑皮肤潮红,结膜水肿者停用,并到医院就诊。 4.如与其它眼药联合使用,应间隔一小时后滴用。 5.用药3天后症状无改善者应到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形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到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