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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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7.5gx12袋/盒 |
每粒装0.4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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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中山市恒生药业有限公司 |
内蒙古蒙利中蒙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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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93006 |
国药准字Z150200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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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泻火解毒。用于火毒血热所致的身热烦躁,目赤口疮,咽喉、牙龈肿痛,大便秘结,及咽炎,扁桃体炎,牙龈炎见上述症状者。 |
清讧血。用于血热头痛,口渴目赤,中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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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7.5克,一日3~4次。 |
口服,一次2~3粒,一日1~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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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偶见皮疹,恶心,腹泻,腹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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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绞窄性肠梗阻患者及结、直肠黑变病患者禁用。 |
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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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黄连、大黄、黄芩。辅料为蔗糖、糊精。 |
檀香、石膏、红花、苦地丁、瞿麦、胡黄连、麦冬、人工牛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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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黄褐色的颗粒;味微甜、苦。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后显灰紫色;气香,味微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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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出现腹泻时可酌情减量。 5.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6.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饮食宜清淡。2.高血压、高血脂、高血糖、血液粘稠均属“讧血”范畴,对高血压、高血脂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应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婴幼儿、年老体虚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药一周后症状无缓解,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