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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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袋装7.5g |
每袋装10克(相当于总药材2.1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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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吉林京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山西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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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44586 |
国药准字Z140201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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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热毒所致的身热烦躁,目赤口疮,咽喉、牙龈肿痛,大便秘结症及咽炎、扁桃体炎、牙龈炎见上述证候者 |
利湿消积,驱虫助食,健脾益气。用于小儿疳积,暑热腹泻,纳呆自汗,烦躁失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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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7.5克,一日3~4次。 |
开水冲服或嚼服。五岁以下一次半袋,五岁以上一次1袋,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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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偶见皮疹、恶心、腹泻、腹痛。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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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糖尿病患儿禁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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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大黄、黄芩、黄连等 |
稻芽(炒)、广山楂、甘草、鸡内金、夜明砂、叶下珠、山药(炒)、茯苓、海螵蛸、党参、莲子、使君子,辅料为糊精、蔗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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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黄褐色的颗粒;味微甜、苦。 |
本品为黄棕色的颗粒;气香,味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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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出现腹泻时可酌情减量。 5、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6、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油腻及不易消化食品。 2.婴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感冒时不宜服用。 4.长期厌食,体弱消瘦者,应去医院就诊。 5.患儿如自汗多、夜寐易惊、睡少等应注意是否为佝偻病,以免延误治疗。 6.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