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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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袋装7.5g |
每粒装0.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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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陕西步长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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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5227 |
国药准字B200208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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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具有清热泻火解毒的功效。用于火毒血热所致的身热烦躁、目赤口疮、咽喉牙龈肿痛、大便秘结;咽炎、扁桃体炎、牙龈炎见上述证候者。 |
滋补肝肾,养阴清热,益气养血。用于肝肾不足,气血亏虚,血热风燥引起的干性脂溢性脱发及斑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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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7.5克,一日3~4次。 |
口服,一次3~5粒,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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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偶见皮疹,恶心,腹泻,腹痛。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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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绞窄性肠梗阻患者及结、直肠黑变病患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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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黄连、大黄、黄芩,辅料:蔗糖、糊精。 |
由生地、首乌、生晒等几十味中药组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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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黄褐色的颗粒;味微甜、苦。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灰褐色至棕褐色的粉末;味微苦而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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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出现腹泻时可酌情减量。 5.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6.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避免情志不畅,思虑过度,烦劳过度。2.儿童、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感冒时不宜服用。有糖尿病、高血压、肝病、心脏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本品宜饭前服用。5.服药1个月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