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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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5ml/支,每1次人用剂量为0.5ml ,含23种肺炎球菌血清型荚膜多糖各25μg |
0.1g(按C16H15N5O7S2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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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玉溪沃森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浙江巨泰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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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S20170003 |
国药准字H201233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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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疫苗推荐用于2岁以上高危人群预防肺炎球菌性肺炎,包括上述23个血清型的肺炎球菌引起的系统性感染。 1.高危人群包括: (1)65岁以上的老年人。 (2)免疫功能正常,但患有慢性疾病(如心血管病﹑肺病﹑糖尿病﹑酒精中毒﹑肝硬化)者。 (3)免疫功能减弱者:脾切除或脾功能不全﹑镰状细胞病﹑何杰金病﹑淋巴瘤﹑多发性骨髓瘤﹑慢性肾衰﹑肾病综合症和器官移植者。 (4)无症状和症状性艾滋病毒感染者。 (5)脑脊液漏患者。 2.特殊人群:在感染肺炎球菌或出现其并发症的高危环境中群居者或工作人员(如长期住院的老年人﹑福利机构人员等)。 |
对头孢克肟敏感菌引起的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急性支气管炎并发细菌感染、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肺炎,肾盂肾炎、膀胱炎、淋球菌性尿道炎,急性胆道系统细菌性感染(胆囊炎、胆管炎),猩红热,中耳炎、鼻窦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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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初次接种:一剂量(0.5ml) 。 再次接种:一剂量(0.5ml)。据目前所知,对已接种过肺炎球菌疫苗者不建议进行系统性再接种。但是,对于肺炎双球菌感染的高危人群(如脾切除者)中接种肺炎球菌疫苗超过5年者,或体内抗体滴度显著下降者(如肾病综合症、肾衰或器官移植者),建议进行再次接种。另外,建议10岁以下患有肾病综合症、脾切除和镰状细胞病的儿童间隔3-5年再次接种本疫苗。 肌肉或皮下注射。 |
成人及体重30公斤以上儿童: 口服,每次0.1g,每日二次;成人重症感染者可增加至每次0.2g,每日二次。 儿童: 口服,每日用量按成人减半。或按每次每公斤1.5~3.0mg计算给药量,每日二次。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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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注射部位的局部反应:疼痛﹑红斑(暗红斑)﹑硬结﹑水肿,这些反应都很轻微且为一过性的。 罕见的阿蒂斯型反应也有报道。这种反应可以完全恢复,不会有后遗症;它们大多发生在体内已有很高肺炎球菌抗体水平者。 系统性反应:在约2%的接种对象中观察到中度及一过性的发热,超过 39℃的发热比较罕见 。发热症状一般出现在注射疫苗后且在24小时内自然消退。 其他常见的反应,如淋巴结病﹑皮疹﹑风疹﹑关节痛﹑过敏反应﹑头痛﹑肌痛﹑不适﹑衰弱及疲倦也有报道。 |
在总病例12,879例中,发现包括临床检查值异常在内共294例(2.58%)的不良反应。这些不良反应包括腹泻等消化道症状112例(0.87%),皮疹等皮肤症状29例(0.23%),另外,临床检查值异常包括ALT升高78例(0.61%),AST升高58例(0.45%),嗜酸细胞增多26例(0.20%)等。 1.严重不良反应: (1)休克:有引起休克(<0.1%)的可能性,应密切观察,如有出现不适感,口内异常感、哮喘、眩晕、便意、耳鸣、出汗等现象,应停止给药,采取适当处置; (2)过敏样症状:有出现过敏样症状(包括呼吸困难、全身潮红、血管性水肿、荨麻疹等)(<0.1%)的可能性,应密切观察,如有异常发生时停止给药,采取适当处置; (3)皮肤病变:有发生皮肤粘膜眼症候群(Stevens-Johnson症候群,<0.1%),中毒性表皮坏死症(Lyell症候群,<0.1%)的可能性,应密切观察,如有发生发热、头痛、关节痛、皮肤或粘膜红斑、水泡、皮肤紧张感、灼热感、疼痛等症状,应停止给药,采取适当处置; (4)血液障碍:有发生粒细胞缺乏症(<0.1%,早期症状:发热、咽喉痛、头痛、倦怠感等)、溶血性贫血)<0.1%,早期症状:发热、血红蛋白尿、贫血等症状)、血小板减少(<0.1%,早期症状:点状出血、紫斑等)的可能性,且有其他头孢类抗生素造成全血细胞减少的报告,因此应密切观察,例如进行定期检查等,有异常发生时应停止给药,采取适当处置; (5)肾功能障碍:有引起急性肾功能不全等严重肾功能障碍(<0.1%)的可能性,因此应密切观察,例如定期进行检查等,如有异常发生时,应停止给药,采取适当处置; (6)结肠炎:可能引起伴有血便的严重大肠炎例如伪膜性结肠炎等(<0.1%)。如有腹痛、反复腹泻出现时,应立即停止给药,采取适当处置。 (7)间质性肺炎,PIE症候群:有出现伴有发热、咳嗽、呼吸困难、胸部X线异常,嗜酸细胞增多等症状的间质性肺炎,PIE症候群(分别<0.1%)等的可能性,如有上述症状发生应停止给药,采取给予糖皮质激素等适当处置; 2.其他不良反应: 不良反应发生率在0.1-5%为常见,在0.1%以下为少见。 过敏:常见皮疹、荨麻疹、红斑,少见瘙痒、发热、浮肿; 血液:常见嗜酸细胞增多,少见粒细胞减少; 肝脏:常见血清谷丙转氨酶(ALT)升高、血清谷草转氨酶(AST)升高,见少黄疸; 肾脏:少见尿素氮(BUN)升高; 消化系统:常见有腹泻、胃部不适,少见恶心、呕吐、腹痛、胸部烧灼感、食欲不振、腹部饱满感、便秘; 菌群失调症:少见口腔炎、口腔念球菌症; 维生素缺乏症:少见维生素K缺乏症(低凝血酶原血症,出血倾向等),维生素B缺乏症(舌炎、口腔炎、食欲不振、神经炎等); 其他:头痛、头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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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对疫苗中某种成份过敏者. 2.发热﹑急性感染,慢性病急性发作期,最好推迟接种. 3.除非有特殊的原因,否则本疫苗不推荐给三年内已接种者. 4.已证实或怀疑有肺炎球菌感染不是接种本疫苗的禁忌症,应视其所处危险状态决定是否接种. |
对本品及其成分或其他头孢菌素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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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1个免疫剂量(0.5ml)含: 1.活性成分:纯化肺炎球菌荚膜多糖:1, 2, 。, 4, 5, 6B, 7F, 8, 9N, 9V, 10A, 11A, 12F, 14, 15B, 17F, 18C, 19A, 19F, 20, 22F, 22F, 。3F………………………………………以上23种血清型各25 μg 2.稀释液:酚缓冲液加至0.5ml酚缓冲液( pH6.9)含:苯酚(?1.25mg)﹑氯化钠﹑磷酸二钠﹑磷酸一钠和注射用水。 |
本品主要成分是头孢克肟。化学名称为:(6R,7R)-7-[(Z)-2-(2-氨基-4-噻唑基)-2-(羧甲氧基亚胺)乙酰胺基]-3-乙烯-8-氧代-5-硫杂-1-氮杂双环[4,2,0]辛-2-烯-2-羧酸三水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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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澄清无色溶液。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后显类白色或淡黄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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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严禁皮内注射和血管内注射,应确保针头不进入血管. 建议在接受脾切除手术或免疫抑制治疗(化疗等)前至少两周接种本疫苗.再次接种应严格遵照【用法用量】.请置于儿童不能触及处. |
1.为防止耐药菌株的出现,在使用本品前原则上应确认敏感性,将剂量控制在控制疾病所需最小剂量。 2.对于严重肾功能障碍患者,由于药物在血液中可维持浓度,因此应根据肾功能状况适当减量,给药间隔应适当增大。 3.下列患者慎重给药: (1)对青霉素类药物有过敏史的患者。 (2)本人或父母、兄弟中,具有易引起支气管哮喘、皮疹、荨麻疹等过敏症状体质的患者。 (3)严重的肾功能障碍患者。 (4)经口给药困难或非经口营养患者,全身恶液质状态患者(因时有出现维生素K缺乏症状,应注意观察)。 4.由于有可能出现休克,给药前应充分询问病史。 5.不要将牛奶、果汁等与药混合后放置。 6.对临床检验结果的影响: (1)除试纸反应以外,对斑氏(Benedict)试剂、亚铁(Fehling)试剂、尿糖试药丸(Clinitest)进行尿糖检查,有假阳性出现的可能性,应予以注意。 (2)有出现直接库姆斯试验阳性的可能性,应予以注意。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