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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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00ml:格拉司琼3mg与氯化钠0.9g |
15g*2瓶(阜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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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必康制药新沂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
阜新蒙药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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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1196 |
国药准字Z210212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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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放疗、细胞毒类药物化疗引起的恶心和呕吐。 |
舒肝清热,健胃消食。用于急、慢性肝炎,脾胃虚热,骨蒸烦闷,食欲不振,恶心呕吐等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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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用量通常为3mg,于放、化疗前30分钟静脉滴注,给药时间不少于60分钟,大多数病人只需给药一次,对恶心和呕吐的预防作用便可超过24小时。必要时可增加给药次数1~2次,但每日最高剂量不应超过9mg。 |
口服,一次11--15丸,一日1-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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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常见的副作用为头痛、倦怠、发热、便秘,偶有短暂性无症状肝转氨酶增加。上述反应轻微,无须特殊处理。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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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对本品或有关化合物过敏者禁用。2胃肠道梗阻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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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盐酸格拉司琼,注射液中含有0.9%的氯化钠 |
寒水石(凉制)、石膏、红花、丁香、草果、诃子、川楝子、栀子、人工牛黄、沉香、檀香、降香、木香、茵陈、连翘、五味子、使君子、款冬花、猫儿眼、黑冰片、胡黄连、地丁、漏芦、苦卖菜、草乌叶、肉豆蔻、白豆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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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无色或几乎无色的澄明液体。 |
本品为棕褐色水丸;气香、味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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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除非必须外,不宜使用;哺乳期妇女需慎用,若使用本品时应停止哺乳。 2.儿童用药:儿童的安全性尚未确定,因而禁用。 3.药物相互作用:本品不宜与其他药物混合使用。 4.老年患者用药:无需调整剂量。 |
尚不明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