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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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00ml:格拉司琼3mg与氯化钠0.9g |
每粒装0.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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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必康制药新沂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
青海益欣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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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1196 |
国药准字Z200264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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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放疗、细胞毒类药物化疗引起的恶心和呕吐。 |
藏医:中医:温中行气,制酸止痛。用于寒凝气滞所致胃脘胀痛,遇寒加重,烧心吞酸,嗳气饱胀,恶心呕吐,食欲不振;浅表性胃炎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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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用量通常为3mg,于放、化疗前30分钟静脉滴注,给药时间不少于60分钟,大多数病人只需给药一次,对恶心和呕吐的预防作用便可超过24小时。必要时可增加给药次数1~2次,但每日最高剂量不应超过9mg。 |
口服,一次3~4粒,一日3次,饭前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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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常见的副作用为头痛、倦怠、发热、便秘,偶有短暂性无症状肝转氨酶增加。上述反应轻微,无须特殊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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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对本品或有关化合物过敏者禁用。2胃肠道梗阻者禁用。 |
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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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盐酸格拉司琼,注射液中含有0.9%的氯化钠 |
木香22.5g, 荜茇22.5g ,高良姜22.5g, 鸡内金22.5g ,吴茱萸22.5g ,肉桂15.0g ,次碳酸铋53.57g ,碳酸氢钠32.43g, 淀粉286.5g 制成 1000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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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无色或几乎无色的澄明液体。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淡棕褐色的粉末;气香、味涩咸、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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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除非必须外,不宜使用;哺乳期妇女需慎用,若使用本品时应停止哺乳。 2.儿童用药:儿童的安全性尚未确定,因而禁用。 3.药物相互作用:本品不宜与其他药物混合使用。 4.老年患者用药:无需调整剂量。 |
1.饮食宜清淡,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3.胃酸分泌过少者慎用。4.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本品含次碳酸铋、碳酸氢钠。服用本品期间不得服用其他铋制剂,且本品不宜长期大量服用。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