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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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00ml:格拉司琼3mg与氯化钠0.9g |
每袋装4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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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必康制药新沂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
扬子江药业集团四川海蓉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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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1196 |
国药准字Z20050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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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放疗、细胞毒类药物化疗引起的恶心和呕吐。 |
疏肝理气,除胀止痛,佐以和胃。用于(1)经前期紧张综合征肝气逆证。症见:经前烦躁易怒,乳房胀痛、头痛、失眠多梦、小腹胀痛、胃脘胀痛、恶心呕吐等。(2)更年期综合征阴虚肝旺证。症见:烘热汗出,烦躁易怒、失眠、心悸、肋痛、健忘、头晕耳呜、舌红苔薄黄,脉弦或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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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用量通常为3mg,于放、化疗前30分钟静脉滴注,给药时间不少于60分钟,大多数病人只需给药一次,对恶心和呕吐的预防作用便可超过24小时。必要时可增加给药次数1~2次,但每日最高剂量不应超过9mg。 |
温开水冲服:(1)经前期紧张综合征患者一次1袋、一日3次。月经来潮前10天开始服用,连服10天。两个月经周期为一个疗程。(2)更年期综合征患者一次1袋,一日3次,8周为一个疗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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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常见的副作用为头痛、倦怠、发热、便秘,偶有短暂性无症状肝转氨酶增加。上述反应轻微,无须特殊处理。 |
少数患者可有胃痛、恶心等消化道反应,个别病例出现乳房胀痛,一般不影响继续治疗。个别病例分别出现胸闷、带下量多,浮肿、研究者判断与本品“可能无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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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对本品或有关化合物过敏者禁用。2胃肠道梗阻者禁用。 |
孕妇忌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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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盐酸格拉司琼,注射液中含有0.9%的氯化钠 |
白芍、香附、川楝子(炒)、柴胡、川芎、枳壳、半夏(姜制)、豆蔻、木香、甘草。辅料为:蔗糖、倍他环糊精、糊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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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无色或几乎无色的澄明液体。 |
本品为棕黄色至棕褐色的颗粒。气微香,味甜、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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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除非必须外,不宜使用;哺乳期妇女需慎用,若使用本品时应停止哺乳。 2.儿童用药:儿童的安全性尚未确定,因而禁用。 3.药物相互作用:本品不宜与其他药物混合使用。 4.老年患者用药:无需调整剂量。 |
1、忌食辛辣、生冷、少进油腻食物。 2、经期不宜服用。 3、伴有月经紊乱或其他疾病如:离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青春期少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经前乳房胀痛伴有肿块者,应先去医院检查诊断,并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月经过期伴有胃脘胀痛,恐心呕吐者应去医院就诊,排除早孕。 7、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过少,或经期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者应去医院就诊。 8、头痛伴眍吐的发作与月经周期无相关者,应去医院就诊。 9、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 10、服药1个月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11、服药过程中出现不良反应,应停药并向医师咨询。 1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3、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4、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5、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