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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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00ml:格拉司琼3mg与氯化钠0.9g |
每丸重0.2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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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必康制药新沂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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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1196 |
Z20150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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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放疗、细胞毒类药物化疗引起的恶心和呕吐。 |
本品用于邪滞中焦所致的恶心、呕吐、纳差、胃痛、腹痛、胃胀、腹胀、泄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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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用量通常为3mg,于放、化疗前30分钟静脉滴注,给药时间不少于60分钟,大多数病人只需给药一次,对恶心和呕吐的预防作用便可超过24小时。必要时可增加给药次数1~2次,但每日最高剂量不应超过9mg。 |
温开水送服,成人每次4-6丸,小儿减半,每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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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常见的副作用为头痛、倦怠、发热、便秘,偶有短暂性无症状肝转氨酶增加。上述反应轻微,无须特殊处理。 |
较常见的有:口干、便秘、出汗减少、口鼻咽喉及皮肤干燥、视力模糊、排尿困难(老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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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对本品或有关化合物过敏者禁用。2胃肠道梗阻者禁用。 |
1、前列腺肥大、青光眼患者禁用。 2、哺乳期妇女禁用。 3、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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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盐酸格拉司琼,注射液中含有0.9%的氯化钠 |
颠茄提取物、肉桂、丁香、甘草、木馏油、水杨酸苯酯、薄荷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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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无色或几乎无色的澄明液体。 |
本品为棕褐色丸剂,气特异,味辛苦,微麻,有清凉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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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除非必须外,不宜使用;哺乳期妇女需慎用,若使用本品时应停止哺乳。 2.儿童用药:儿童的安全性尚未确定,因而禁用。 3.药物相互作用:本品不宜与其他药物混合使用。 4.老年患者用药:无需调整剂量。 |
1、饮食宜清淡,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慢性结肠炎、溃疡性结肠炎便脓血等慢性病史者,患泄泻后应去医院就诊。 4、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哺乳期妇女、前列腺肥大、青光眼患者慎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