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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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00ml:格拉司琼3mg与氯化钠0.9g |
0.35g*12粒*3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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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必康制药新沂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
云南雷允上理想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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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1196 |
国药准字Z530215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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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放疗、细胞毒类药物化疗引起的恶心和呕吐。 |
益气健脾,活血化瘀,通腑泄浊。用于脾胃气虚、浊瘀内阻、升降失调所致的面色萎黄、腰痛倦怠、恶心呕吐、食欲不振、小便不利、大便黏滞;慢性肾功能不全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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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用量通常为3mg,于放、化疗前30分钟静脉滴注,给药时间不少于60分钟,大多数病人只需给药一次,对恶心和呕吐的预防作用便可超过24小时。必要时可增加给药次数1~2次,但每日最高剂量不应超过9mg。 |
口服。一次4~6粒,一日3~4次,小儿酌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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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常见的副作用为头痛、倦怠、发热、便秘,偶有短暂性无症状肝转氨酶增加。上述反应轻微,无须特殊处理。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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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对本品或有关化合物过敏者禁用。2胃肠道梗阻者禁用。 |
有出血症状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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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盐酸格拉司琼,注射液中含有0.9%的氯化钠 |
太子参、黄连、法半夏、陈皮、茯苓、大黄、丹参、牛膝、红花、甘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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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无色或几乎无色的澄明液体。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黄棕色至棕褐色的粉末或细小颗粒;气微香,味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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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除非必须外,不宜使用;哺乳期妇女需慎用,若使用本品时应停止哺乳。 2.儿童用药:儿童的安全性尚未确定,因而禁用。 3.药物相互作用:本品不宜与其他药物混合使用。 4.老年患者用药:无需调整剂量。 |
1、孕妇禁用。 2、服药期间,慎用植物蛋白类食物,如豆类等相关食品。 3、服药后大便次数略有增加,以每日2~3次为宜,超过4次者需减量服用。 4、小儿必须在成人监护下服用或遵医嘱。 5、药品保存时应避免高温、阳光直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