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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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50ml:格拉司琼(C18H24N4O)3mg与氯化钠(NaC1)0.45g |
9gx10丸/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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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河北医科大学生物医学工程中心 |
长春人民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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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1064 |
国药准字Z220221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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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放疗、细胞毒类药物化疗引起的恶心和呕吐。 |
本品温中行气﹐健胃消食。用于寒郁气滞或饮食所至的消化不良﹐恶心呕吐﹐嗳气吞酸﹐胀满﹐胃脘疼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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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用量通常为3mg,于放、化疗前30分钟静脉滴注,给药时间不少于60分钟,大多数病人只需给药一次,对恶心和呕吐的预防作用便可超过24小时。必要时可增加给药次数1~2次,但每日最高剂量不应超过9mg。 |
口服,一次1丸,一日2~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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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常见的副作用为头痛、倦怠、发热、便秘,偶有短暂性无症状肝转氨酶增加。上述反应轻微,无须特殊处理。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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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对本品或有关化合物过敏者禁用。2胃肠道梗阻者禁用。 |
孕妇忌服。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 忌情绪激动或生闷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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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盐酸格拉司琼,注射液中含有0.9%的氯化钠 |
本品主要成分有山楂﹑香附﹑白术﹑ 茯﹑槟榔﹑莱菔子﹑草豆蔻﹑麦芽﹑六神曲﹑陈皮﹑枳壳﹑木香 ﹑广藿香 ﹑甘草﹑高良姜﹑豆蔻﹑青皮﹑官桂﹑砂仁﹑丁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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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无色或几乎无色的澄明液体。 |
本品为棕黑色的大蜜丸;气芳香,味辛、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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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除非必须外,不宜使用;哺乳期妇女需慎用,若使用本品时应停止哺乳。 2.儿童用药:儿童的安全性尚未确定,因而禁用。 3.药物相互作用:本品不宜与其他药物混合使用。 4.老年患者用药:无需调整剂量。 |
1. 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 2. 忌情绪激动或生闷气。 3. 不适用于脾胃阴虚﹐主要表现为口干、舌红少津、大便干。 4. 本品不宜久服﹐服药三天症状无减轻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 5. 哺乳期妇女慎用。 6. 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