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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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50ml:格拉司琼(C18H24N4O)3mg与氯化钠(NaC1)0.45g |
每瓶装10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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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河北医科大学生物医学工程中心 |
广州王老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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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1064 |
国药准字Z440205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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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放疗、细胞毒类药物化疗引起的恶心和呕吐。 |
解表,祛温,和中。用于腹痛吐泻,噎食嗳酸,恶心呕吐,肠胃不适,消化不良,晕车船,(舟车晕浪)四时感冒,发热头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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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用量通常为3mg,于放、化疗前30分钟静脉滴注,给药时间不少于60分钟,大多数病人只需给药一次,对恶心和呕吐的预防作用便可超过24小时。必要时可增加给药次数1~2次,但每日最高剂量不应超过9mg。 |
口服,一次10~20毫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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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常见的副作用为头痛、倦怠、发热、便秘,偶有短暂性无症状肝转氨酶增加。上述反应轻微,无须特殊处理。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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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对本品或有关化合物过敏者禁用。2胃肠道梗阻者禁用。 |
孕妇忌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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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盐酸格拉司琼,注射液中含有0.9%的氯化钠 |
钩藤、薄荷、蒺藜、白芷、木香、广东神曲、菊花、广藿香、苍术、茯苓、厚朴、化橘红、天花粉、薏苡仁、葛根、稻芽。辅料为蔗糖、聚山梨酯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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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无色或几乎无色的澄明液体。 |
本品为深棕色的澄清液体;味甘、微辛、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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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除非必须外,不宜使用;哺乳期妇女需慎用,若使用本品时应停止哺乳。 2.儿童用药:儿童的安全性尚未确定,因而禁用。 3.药物相互作用:本品不宜与其他药物混合使用。 4.老年患者用药:无需调整剂量。 |
1.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 2.不适用于急性肠道传染病之剧烈恶心、呕吐、水泻不止。 3.吞咽食物有噎感者,尽早到医院诊治。 4.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5.小儿及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哺乳期妇女慎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