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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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50ml:格拉司琼(C18H24N4O)3mg与氯化钠(NaC1)0.45g |
每粒装0.3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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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河北医科大学生物医学工程中心 |
青海久美藏药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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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1064 |
国药准字Z200266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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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放疗、细胞毒类药物化疗引起的恶心和呕吐。 |
清热解毒,化浊和胃。用于浊毒中阻所致是恶心呕吐,泄泻腹痛,消化性溃疡,食物中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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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用量通常为3mg,于放、化疗前30分钟静脉滴注,给药时间不少于60分钟,大多数病人只需给药一次,对恶心和呕吐的预防作用便可超过24小时。必要时可增加给药次数1~2次,但每日最高剂量不应超过9mg。 |
口服,一次3粒,一日2次,早晚空腹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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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常见的副作用为头痛、倦怠、发热、便秘,偶有短暂性无症状肝转氨酶增加。上述反应轻微,无须特殊处理。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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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对本品或有关化合物过敏者禁用。2胃肠道梗阻者禁用。 |
肝肾功能不全、造血系统疾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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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盐酸格拉司琼,注射液中含有0.9%的氯化钠 |
铁灰、珊瑚、牛黄、西红花、岩精膏、佐太、马钱子、麝香、青金石、熊胆、芫菁膏、土木香等59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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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无色或几乎无色的澄明液体。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淡黄绿色的粉末;气清香,味苦、辛、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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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除非必须外,不宜使用;哺乳期妇女需慎用,若使用本品时应停止哺乳。 2.儿童用药:儿童的安全性尚未确定,因而禁用。 3.药物相互作用:本品不宜与其他药物混合使用。 4.老年患者用药:无需调整剂量。 |
1.本品含朱砂等,不宜长期服用;本品为处方药,必须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2.儿童一般不宜使用,对高热急惊患者要严格控制疗程; 3.服用本品超过1周者,应检查血、尿中贡离子浓度,检查肝、肾功能,超过规定限度者立即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