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3ml:3mg(以格拉司琼计) |
每丸重9g |
|
生产企业 |
成都普什制药有限公司 |
重庆东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5815 |
国药准字Z50020004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预防或治疗因化疗引起的恶心和呕吐,预防和治疗术后恶心和呕吐。 |
舒肝理气,健脾和胃,消积化食。用于消化不良,不思饮食,胃脘嘈杂,腹胀肠鸣,恶心呕吐,大便溏泻,胁肋胀痛,急躁易怒,头晕乏力,失眠多梦,对慢性胃炎,出现上述症候者有效。 |
|
用法用量 |
静脉注射。 成人:通常为3mg,用20~50ml的5%葡萄糖注射液或0.9%氯化钠注射液稀释后,于治疗前30分钟静脉注射,给药时间应超过5分钟。大多数病人只需给药一次,对恶心和呕吐的预防作用便可超过24小时,必要时可增加给药1~2次,但每日最高剂量不应超过9mg。肝、肾功能不全者无需调整剂量。 |
口服,一次1丸,一日3次。 |
|
副作用 |
常见不良反应为头痛、倦怠、发热、便秘、偶有短暂性无症状肝脏氨基转移酶增加。上述反应轻微,无须特殊处理。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1. 对本品或有关化合物过敏者禁用。 2. 胃肠道梗阻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盐酸格拉司琼。 |
鳖甲(制)、黄芪(蜜炙)、陈皮、枳实、白芍、白术(麸炒)50g 香附(醋制)、草果、乌梅(炒)、川芎、槟榔(炒焦)、厚朴 。辅料为炼蜜。 |
|
性状 |
本品为无色澄明液体 |
本品为棕褐色的大蜜丸;气微香,味苦、辛。 |
|
注意事项 |
尚未提供此方面用药资料。 |
1.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 2.忌情绪激动或生闷气。 3.不适用于急性肠道传染病,主要表现为恶心呕吐,水泻不止,腹痛,或发烧。 4.孕妇慎用。 5.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本品不宜久服,服药三天无效者,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