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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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mg(以C18H24N4O计) |
25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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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石药集团欧意药业有限公司 |
湘北威尔曼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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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93684 |
国药准字H200736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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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放射治疗、细胞毒类药物化疗引起的恶心和呕吐。 |
利胆:胆囊炎、胆管炎、胆石症以及高胆固醇血症; 保肝:急、慢性肝炎,初期肝硬化; 促消化:腹胀、便秘、口臭、恶心,闷痛等消化不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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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通常用量为1mg,一日2次,第一次于化疗前1小时服用,第二次于第一次服药后12小时服用。肝、肾功能不全者无需调整剂量。 |
口服,一次25mg,一日3次,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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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常见的副作用为头痛、倦怠、发热、便秘及胃肠道功能紊乱,偶有短暂性无症状肝转氨酶增高。上述反应轻微,无须特殊处理。 |
1 过敏反应:偶有发生荨麻疹样红斑,停药即消失,可致发热、头痛等过敏反应。 2 消化系统:可发生腹胀、腹泻、腹痛、恶心、肠鸣等胃肠反应。 3 泌尿系统:可引起尿液变色。 4 内分泌系统:长期服用可致甲状腺功能亢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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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对本品或有关化合物过敏者禁用。2.胃肠道梗阻者禁用。 |
1胆道完全梗阻者禁用。 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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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盐酸格拉司琼。 |
本品主要成份为茴三硫,其化学名称为:5-(对-甲氧苯基)-1,2-二硫环戌-4-烯-3-硫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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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白色或类白色片。 |
本品为橙红色晶体,无嗅。熔点为111℃,实际上不溶于水,微溶于醇,溶于吡啶、氯仿、苯略溶于醚、丙酮、醇、乙酸。具有强烈苦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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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对化疗、放疗所致呕吐起预防作用,首剂在化疗前1小时服用。2.本药可减缓结肠蠕动,患者若有亚急性肠梗阻时,需严格观察。3.高血压未控制的患者,日剂量不宜超过10mg,以免引起血压进一步升高。4.致癌性研究资料显示,给予两性小鼠及大鼠极大量本品时(50mg/kg)(大鼠剂量于第59周时降至25mg/kg/日),发现有肝细胞瘤及或腺瘤,于接受5mg/kg本品之大鼠亦发现有肝细胞增生,而于低剂量时(1mg/kg)时此种药物无诱发肝细胞增生的现象。5.本品与食物同时服用时吸收略有延迟。 |
甲亢病患者慎用本品;怀孕或哺乳期妇女,使用本品前应向医师 咨询; 本品解酒作用显著,于饭前5-10分钟服用效果更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