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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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mg(以C18H24N4O计) |
每丸重4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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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石药集团欧意药业有限公司 |
包头中药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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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93684 |
国药准字Z20100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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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放射治疗、细胞毒类药物化疗引起的恶心和呕吐。 |
清热燥湿止泻,行气宽中止痛。用于急性腹泻之湿热证,症见大便泄泻、泻下急迫或泻下不爽,腹胀或腹痛,恶心,口干,小便短黄,舌苔白腻或黄腻,脉濡或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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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通常用量为1mg,一日2次,第一次于化疗前1小时服用,第二次于第一次服药后12小时服用。肝、肾功能不全者无需调整剂量。 |
口服。一次12丸,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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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常见的副作用为头痛、倦怠、发热、便秘及胃肠道功能紊乱,偶有短暂性无症状肝转氨酶增高。上述反应轻微,无须特殊处理。 |
用药期间偶见肝功能异常和恶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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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对本品或有关化合物过敏者禁用。2.胃肠道梗阻者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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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盐酸格拉司琼。 |
厚朴提取物、黄连提取物、干姜油、木香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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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白色或类白色片。 |
本品为棕黄色至棕褐色的滴丸;气香,味苦、辛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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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对化疗、放疗所致呕吐起预防作用,首剂在化疗前1小时服用。2.本药可减缓结肠蠕动,患者若有亚急性肠梗阻时,需严格观察。3.高血压未控制的患者,日剂量不宜超过10mg,以免引起血压进一步升高。4.致癌性研究资料显示,给予两性小鼠及大鼠极大量本品时(50mg/kg)(大鼠剂量于第59周时降至25mg/kg/日),发现有肝细胞瘤及或腺瘤,于接受5mg/kg本品之大鼠亦发现有肝细胞增生,而于低剂量时(1mg/kg)时此种药物无诱发肝细胞增生的现象。5.本品与食物同时服用时吸收略有延迟。 |
1.本品适用范围不包括食物中毒、感染或药物所致腹泻者。 2.可配合常规口服补液或静脉补液治疗。 3.请严格按照用法用量使用。 4.本品尚无研究数据支持特殊人群(如儿童、妊娠期、哺乳期和月经期妇女)的用药安全性和有效性。 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6.过敏体质者慎用。 7.心律失常者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