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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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1克*12粒 |
12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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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南京白敬宇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开封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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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80181 |
国药准字H410248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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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敏感菌引起的下列感染:呼吸道感染,泌尿生殖系统感染,胃肠道细菌感染,腹腔、胆道、伤寒等感染,骨和关节感染等 |
(1)本品作为青霉素过敏患者治疗下列感染的替代用药:溶血性链球菌、肺炎链球菌等所致的急性扁桃体炎、急性咽炎、鼻窦炎;溶血性链球菌所致猩红热、蜂窝组织炎;白喉及白喉带菌者;气性坏疽、炭疽、破伤风;放线菌病;梅毒;李斯特菌病等。(2)军团菌病。(3)肺炎支原体肺炎。(4)肺炎衣原体肺炎。(5)衣原体属、支原体属所致泌尿生殖系感染。(6)沙眼衣原体结膜炎。(7)厌氧菌所致的口腔感染。(8)空肠弯曲菌肠炎。(9)百日咳。(10)风湿热复发、感染性心内膜炎(风湿性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心脏瓣膜置换术后)及口腔、上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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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细菌性支气管感染:口服 一次0.4g,一日1次,或一次0.3g,一日2次,疗程7~14日。急性单纯性尿路感染:口服 一次0.4g,一日1次,疗程7~10日;复杂性尿路感染:一次0.4g,一日1次,疗程14日。单纯性淋病:口服 一次0.3g,一日2次。手术感染的预防:口服 一次0.4g,手术前2~6小时服用。 |
口服1、成人:一日1.6g,分2~4次服用。2、军团菌病患者:一次0.4~1.0g,一日4次,成人每日量一般不宜超过4g;3、预防链球菌感染:一次400mg,一日2次;4、衣原体或溶脲脲原体感染:一次800mg,每8小时一次,疗程7日,(或一次400mg,每6小时1次,疗程14日)。5、小儿:按体重一次7.5~12.5mg/kg,一日4次;或一次15~25mg/kg,一日2次;严重感染每日量可加倍,分4次服用。6、百日咳患儿:按体重一次10~12.5mg/kg,一日4次,疗程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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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胃肠道反应较为常见,可表现为腹部不适或疼痛、腹泻、恶心或呕吐。 2.中枢神经系统反应:可有头昏、头痛、嗜睡或失眠。 3.过敏反应,皮疹、皮肤瘙痒,偶可发生渗出性多形性红斑及血管神经性水肿。其中光敏反应较其他常用喹诺酮类多见。 4.少数患者可发生血清氨基转移酶、BUN值升高及周围血象白细胞降低,多属轻度,并呈一过性。 5.偶可发生: (1)癫痫发作、精神异常、烦躁不安、意识混乱、幻觉、震颤。 (2)血尿、发热、皮疹等间质性肾炎表现。 (3)结晶尿,多见于高剂量应用时。 (4)关节疼痛。 |
1、服用本品后发生肝毒性反应者较服用其他红霉素制剂为多见,服药数日或1~2周后患者可出现乏力、恶心、呕吐、腹痛、皮疹、发热等。有时可出现黄疸,肝功能试验显示淤胆,停药后常可恢复。2、胃肠道反应有腹泻、恶心、呕吐、中上腹痛、口舌疼痛、胃纳减退等,其发生率与剂量大小有关。3、大剂量(≥4g/日)应用时,尤其肝、肾疾病患者或老年患者,可能引起听力减退,主要与血药浓度过高(>12mg/L)有关,停药后大多可恢复。4、过敏反应表现为药物热、皮疹、嗜酸粒细胞增多等,发生率约0.5%~1%。5、偶有心律失常,口腔或阴道念珠菌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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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对本品或其他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2.孕妇、婴幼儿及18岁以下患者禁用。 |
对本品或其他红霉素制剂过敏者、慢性肝病患者、肝功能损害者及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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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洛美沙星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的混悬颗粒;味甜而芳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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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粉末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的混悬颗粒;味甜而芳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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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肾功能减退者慎用,若使用,需根据减退程度调整剂量。当患者血肌酐清除率≤40ml/分或≤0.67ml/秒时该药剂量调整为:第一剂仍予0.4g,此后0.2g,一日1次。 2.肝功能不全者慎用,若使用,应注意监测肝功能。 3.原有中枢神经系统疾患者,包括脑动脉硬化或癫痫病史者均应避免应用,有指征时权衡利弊应用。 4.喹诺酮类药物品种间存在交叉过敏反应,对任何一种喹诺酮类过敏者不宜使用本品。 5.食物对本品的吸收影响少,可空腹亦可与食物同服。 6.本品清除半衰期长达7~8小时,治疗一般感染时可一日1次,但如感染较重,或感染病原菌敏感性较低(如铜绿假单胞菌等)时,则宜予0.3g,每日2次。 7.只有在由多重耐药菌引起的感染,细菌仅对喹诺酮类呈现敏感时,在权衡利弊后小儿才可应用本品。 8.患者的尿pH值在7以上时易发生结晶尿,故每日进水量必须充足,以使每日尿量保持在1200~1500ml以上。 9.本品可引起光敏反应,至少在光照后12小时才可接受治疗,治疗期间及治疗后数天内应避免过长时间暴露于明亮光照下。 10.当出现光敏反应指征如皮肤灼热、发红、肿胀、水泡、皮疹、瘙痒及皮炎时应停止治疗。 |
1、溶血性链球菌感染用本品治疗时,至少需持续10日,以防止急性风湿热的发生。2、肾功能减退患者一般无需减少用量,但严重肾功能损害者本品的剂量应适当减少。3、用药期间定期检查肝功能。4、患者对一种红霉素制剂过敏或不能耐受时,对其他红霉素制剂也可能过敏或不能耐受。5、因不同细菌对红霉素的敏感性存在一定差异,故应做药敏测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