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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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mg |
每丸重4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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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南昌弘益药业有限公司 |
包头中药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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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0732 |
国药准字Z20100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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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预防和治疗由放疗、细胞毒类药物化疗所致的恶心和呕吐。 |
清热燥湿止泻,行气宽中止痛。用于急性腹泻之湿热证,症见大便泄泻、泻下急迫或泻下不爽,腹胀或腹痛,恶心,口干,小便短黄,舌苔白腻或黄腻,脉濡或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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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给药。 用量:通常成人用量为1mg/次,2次/日,首次给药于化疗和放疗前1小时服用,第二次于第一次服药后12小时服用。老年人和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无需调整剂量。 日最大用量:24小时内不超过9mg。 用法:用干手取出药片,迅速将本品置于舌上,数秒即可崩解或溶化,崩解后随唾液咽下。不需用水或只需少量水服用,无需咀嚼。 |
口服。一次12丸,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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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常见的不良反应为头痛、倦怠、发热、便秘及胃肠道紊乱,偶有短暂性无症状转氨酶升高。上述反应轻微,一般无需特殊处理。过敏反应少见,罕有过敏性休克。服用口腔崩解片剂型可能感觉口腔发干,有粘稠感。 |
用药期间偶见肝功能异常和恶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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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对本品或其他5-ht3受体拮抗剂过敏者禁用。2.胃肠道梗阻者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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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盐酸格拉司琼。 |
厚朴提取物、黄连提取物、干姜油、木香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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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在口腔内迅速崩解,无沙砾感,口感良好。 |
本品为棕黄色至棕褐色的滴丸;气香,味苦、辛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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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由于本品可减慢消化道运动,故消化道运动障碍患者,使用本品时应严密观察。2.高血压未控制的患者,日剂量不宜超过10mg,以免引起血压进一步升高。3.与食物同时服用时吸收略有延迟。 |
1.本品适用范围不包括食物中毒、感染或药物所致腹泻者。 2.可配合常规口服补液或静脉补液治疗。 3.请严格按照用法用量使用。 4.本品尚无研究数据支持特殊人群(如儿童、妊娠期、哺乳期和月经期妇女)的用药安全性和有效性。 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6.过敏体质者慎用。 7.心律失常者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