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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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mg(以C18H24N4O计) |
每袋装2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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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深圳海王药业有限公司 |
乌兰浩特中蒙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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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70275 |
国药准字Z200900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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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预防和治疗由放疗、细胞毒类药物化疗所致的恶心和呕吐。 |
平息巴达干协日,消粘毒。用于轻、中型小儿轮状病毒性肠炎,蒙医辨证为巴达干协日者,症见大便次数增多,呈黄绿色水样便,带有未消化的食物及奶瓣,部分有泡沫或黏液,伴腹痛,腹胀,恶心,呕吐,口渴,舌苔白或黄,尿白或黄,量少,脉象缓,沉或细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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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给药。 用量:通常成人用量为1mg/次,2次/日,首次给药于化疗和放疗前1小时服用,第二次于第一次服药后12小时服用。老年人和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无需调整剂量。 日最大用量:24小时内不超过9mg。 用法:用干手取出药片,迅速将本品置于舌上,数秒即可崩解或溶化,崩解后随唾液咽下。不需用水或只需少量水服用,无需咀嚼。 |
温开水调后饭前服。6个月到11个月,一次1/2袋,1岁到4岁,一次2/3袋,4岁到7岁,一次1袋,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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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常见的不良反应为头痛、倦怠、发热、便秘及胃肠道紊乱,偶有短暂性无症状转氨酶升高。上述反应轻微,一般无需特殊处理。过敏反应少见,罕有过敏性休克。服用口腔崩解片剂型可能感觉口腔发干,有粘稠感。 |
个别患者用药后,出现皮疹,呕吐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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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对本品或其他5-ht3受体拮抗剂过敏者禁用。2.胃肠道梗阻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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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盐酸格拉司琼。 |
石榴、锁阳、扁蕾、红花、龙骨(炭)、大蒜(炭)、黑冰片(炭)、肉桂、荜茇、五灵脂(炭)、豆蔻、益智、寒水石(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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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在口腔内迅速崩解,无沙砾感,口感良好。 |
本品为灰棕色的粉末;气香,味微甜、辛、苦、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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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由于本品可减慢消化道运动,故消化道运动障碍患者,使用本品时应严密观察。2.高血压未控制的患者,日剂量不宜超过10mg,以免引起血压进一步升高。3.与食物同时服用时吸收略有延迟。 |
1.请在蒙医指导下使用。 2.用药期间需要根据患儿的病情,加用口服补盐、退烧、补液、抗感染等对症治疗、支持治疗和合并症的治疗。 3.6个月以下的婴儿无临床使用经验。 4.过敏体质者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