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100ml:盐酸格拉司琼3mg与氯化钠0.9g |
0.3g*64粒 |
|
生产企业 |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陕西医药控股集团山海丹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30823 |
国药准字Z20083496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放疗、细胞毒类药物化疗引起的恶心和呕吐。 |
益气滋阴,补肾培本。与规范方案的抗肿瘤化学药品配合用于非小细胞肺癌属气阴两虚证,可改善患者神疲乏力,少气懒言,口干咽燥,自汗盗汗,面色晄白,或咳嗽咯痰,或纳呆,或痰中带血等症状;减轻由化疗引起的免疫功能低下、以及白细胞下降及恶心、呕吐、脱发等现象,改善患者生活质量。 |
|
用法用量 |
成人用量通常为3mg,于放、化疗前30分钟静脉滴注,给药时间不少于60分钟,大多数病人只需给药一次,对恶心和呕吐的预防作用便可超过24小时。必要时可增加给药次数1~2次,但每日最高剂量不应超过9mg。 |
口服,一次4粒,一日4次。配合化疗方案在规定的治疗时段内服用 |
|
副作用 |
常见的副作用为头痛、倦怠、发热、便秘,偶有短暂性无症状肝转氨酶增加。上述反应轻微,无须特殊处理。 |
|
|
禁忌 |
1对本品或有关化合物过敏者禁用。2胃肠道梗阻者禁用。 |
|
|
成分 |
盐酸格拉司琼,注射液中含有0.9%的氯化钠 |
黄芪、百合、女贞子、北沙参、天冬、山茱萸(酒制)、葫芦巴、陈皮。 |
|
性状 |
本品为无色或几乎无色的澄明液体。 |
||
注意事项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除非必须外,不宜使用;哺乳期妇女需慎用,若使用本品时应停止哺乳。 2.儿童用药:儿童的安全性尚未确定,因而禁用。 3.药物相互作用:本品不宜与其他药物混合使用。 4.老年患者用药:无需调整剂量。 |
请遵医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