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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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2mg |
25mg*20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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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朝晖药业有限公司 |
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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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1021088 |
国药准字H200601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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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成人及5岁以上儿童,本药用于:①各种原因引起的非感染性急、慢性腹泻的对症治疗。用于回肠造瘘术患者可减少排便体积及次数,增加粪便稠度。也可用于肛门直肠手术后的病人,以抑制排便失禁。 |
本品适用于下列急性疼痛的短期治疗:1.创伤后的疼痛与炎症,如扭伤、肌肉拉伤等。2.术后的疼痛与炎症,如牙科或矫形手术后等。3.妇科的疼痛与炎症,如原发性痛经或附件炎等。4.脊柱综合征引起的疼痛。5.非关节性风湿病。6.耳鼻喉严重的感染性疼痛和炎症,如扁桃体炎、耳炎、鼻窦炎等,应同时使用抗感染药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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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急性腹泻:成人首剂2粒,以后每腹泻一次再服1粒,直到腹泻停止或用量达8粒/日,连服5日,若无效则停服;5岁以上儿童首剂1粒,以后每腹泻一次服1粒,至腹泻停止,最大用量为3粒/日。空腹或饭前半小时服药可提高疗效。 2.慢性腹泻:起始剂量,成人1-2粒,每日1-6粒,显效后每日给予2-4粒维持治疗;5岁以上儿童1粒,以后根据大便情况调节剂量,成人每日不超过8粒,儿童每日不超过1.5粒/20kg。 |
口服,饭前服用。成人,100-150mg/天,症状较轻的以及14岁以上儿童,75-100mg/天,分2-3次服用。原发性痛经,一般剂量50-150mg/天,根据病情可以提高至最大剂量,200mg/天,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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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不良反应轻,可出现过敏如皮疹等,消化道症状如口干、腹胀、食欲不振、胃肠痉挛、恶心、呕吐、便秘,以及头晕、头痛、乏力等。 |
1.偶见上腹部疼痛以及恶心、呕吐、腹泻、腹部痉挛、消化不良、腹部胀气、厌食。罕见胃肠道出血、呕血、黑便、胃肠道溃疡、穿孔、出血性腹泻。2.偶见头痛、头晕、眩晕。罕见困睡。3.偶见皮疹。罕见荨麻疹。4.偶见血清转氨酶GOT,SGPT升高。罕见肝炎。5.罕见过敏反应,如哮喘等。6.罕见水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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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本品禁用于2岁以下儿童; 2.禁用于伴有高热和脓血便的急性菌痢; 3.应用广谱抗生素引起的伪膜性肠炎病人禁用。 4.重度肝损害者慎用。 |
1.已知对本品过敏的患者。2.服用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体类抗炎药后诱发哮喘、荨麻疹或过敏反应的患者。3.禁用于冠状动脉搭桥手术(CABG)围手术期疼痛的治疗。4.有应用非甾体抗炎药后发生胃肠道出血或穿孔病史的患者。5.有活动性消化道溃疡/出血,或者既往曾复发溃疡/出血的患者。6.重度心力衰竭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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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洛哌丁胺。 化学名称:N,N-二甲基-α,α- 二苯基-4-(对氯苯基)-4-羟基-1- 哌啶丁酰胺盐酸盐。 化学结构式: 分子式:C29H33ClN2O2·HCl 分子量:513.51 |
本品主要成份为双氯芬酸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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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粉末。 |
本品内容物为白色至类白色颗粒和粉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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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①对于伴有肠道感染的腹泻,必须同时应用有效的抗生素治疗。 ②不应用于需要避免抑制肠蠕动的患者,尤其是肠梗阻、胃肠胀气或便秘的患者。 ③腹泻患者常发生水和电解质丧失,应适当补充水和电解质。 ④用药过程中出现便秘或 48小时仍无效者应停药。 ⑤本品全部由肝脏代谢;肝功能障碍者,可导致体内药物相对过量,应注意中枢神经系统中毒反应。 |
1.有胃肠道疾病,胃肠道溃疡史以及肝功能损害者慎用。2.有心、肾功能损害的症状/病史,老年人,服用利尿剂以及由于任何原因导致细胞外液丢失的患者慎用。3.个别需要长期治疗的患者,应定期检查肝功能和血象,发生肝功损害时应停用本品。4.有眩晕史或其它中枢神经疾病史的患者在服用本品期间,应禁止驾车或操纵机器。5.应注意本品与锂制剂、地高辛制剂、保钾利尿剂、抗凝血剂、降糖药和氨甲喋呤等配合使用的剂量及不良反应。6.避免与其他非甾体抗炎药,包括COX-2抑制剂合并用药。7.根据控制症状的需要,在最短治疗时间内使用最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