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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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2mg |
0.125g*10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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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朝晖药业有限公司 |
乐普药业(北京)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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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1021088 |
国药准字H110205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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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成人及5岁以上儿童,本药用于:①各种原因引起的非感染性急、慢性腹泻的对症治疗。用于回肠造瘘术患者可减少排便体积及次数,增加粪便稠度。也可用于肛门直肠手术后的病人,以抑制排便失禁。 |
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急性咽炎、扁桃体炎、中耳炎、支气管炎和肺炎等呼吸道感染、泌尿生殖道感染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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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急性腹泻:成人首剂2粒,以后每腹泻一次再服1粒,直到腹泻停止或用量达8粒/日,连服5日,若无效则停服;5岁以上儿童首剂1粒,以后每腹泻一次服1粒,至腹泻停止,最大用量为3粒/日。空腹或饭前半小时服药可提高疗效。 2.慢性腹泻:起始剂量,成人1-2粒,每日1-6粒,显效后每日给予2-4粒维持治疗;5岁以上儿童1粒,以后根据大便情况调节剂量,成人每日不超过8粒,儿童每日不超过1.5粒/20kg。 |
口服成人常用量:一次0.25~0.5g(2~4包),每6小时1次,感染较严重者一次可增至1g(8包),但一日总量不超过4g(32包)。?儿童常用量:按体重一次6.25~12.5mg/kg,每6小时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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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不良反应轻,可出现过敏如皮疹等,消化道症状如口干、腹胀、食欲不振、胃肠痉挛、恶心、呕吐、便秘,以及头晕、头痛、乏力等。 |
本品不良反应较轻,发生率也较低,约6%。恶心、呕吐、腹泻、上腹部不适等胃肠道反应较为常见。药疹发生率约1%~3%,假膜性肠炎、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直接Coombs试验阳性反应、周围血象白细胞及中性粒细胞减少、头晕、胸闷、念珠菌阴道炎及过敏反应等见于个别患者。少数患者可出现暂时性血尿素氮升高,血清氨基转移酶、血清碱性磷酸酶一过性升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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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本品禁用于2岁以下儿童; 2.禁用于伴有高热和脓血便的急性菌痢; 3.应用广谱抗生素引起的伪膜性肠炎病人禁用。 4.重度肝损害者慎用。 |
对头孢菌素过敏者及有青霉素过敏性休克或即刻反应史者禁用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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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洛哌丁胺。 化学名称:N,N-二甲基-α,α- 二苯基-4-(对氯苯基)-4-羟基-1- 哌啶丁酰胺盐酸盐。 化学结构式: 分子式:C29H33ClN2O2·HCl 分子量:513.51 |
西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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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粉末。 |
本品为可溶颗粒或混悬颗粒;气味香,味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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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①对于伴有肠道感染的腹泻,必须同时应用有效的抗生素治疗。 ②不应用于需要避免抑制肠蠕动的患者,尤其是肠梗阻、胃肠胀气或便秘的患者。 ③腹泻患者常发生水和电解质丧失,应适当补充水和电解质。 ④用药过程中出现便秘或 48小时仍无效者应停药。 ⑤本品全部由肝脏代谢;肝功能障碍者,可导致体内药物相对过量,应注意中枢神经系统中毒反应。 |
1.在应用本品前须详细询问患者对头孢菌素类、青霉素类及其他药物过敏史,有青霉素类药物过敏性休克史者不可应用本品,其他患者应用本品时必须注意头孢菌素类与青霉素类存在交叉过敏反应的机会约有5%~7%,需在严密观察下慎用。一旦发生过敏反应,立即停用药物。如发生过敏性休克,须立即就地抢救,包括保持气道通畅、吸氧和肾上腺素、糖皮质激素的应用等措施。2.本品主要经肾排出,肾功能减退者须减少剂量或延长给药间期。?3.应用本品的患者以硫酸铜法测定尿糖时可出现假阳性反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