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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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5mg |
0.1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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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昆山龙灯瑞迪制药有限公司 |
上海信谊万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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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0628 |
国药准字H10890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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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偏头痛的预防性治疗。 |
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关节痛、神经痛、肌肉痛、偏头痛、头痛、痛经、牙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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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1次5mg(1粒),1日2次,早饭后及晚饭后或睡眠前服用。根据症状适量增减,但1日剂量不可超过20mg(4粒)。 |
口服。成人,首次2片,以后一次1片,必要时每6-8小时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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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困倦、眩晕、恶心、发烧感、食欲不振、GOT、GPT、γ-GTP、LDH上升等,副作用发生率低,毒性较小,耐受性良好。 |
1.可见恶心、呕吐、消化不良、便秘、胃不适、头晕、头痛、嗜睡、耳鸣、呼吸急促、呼吸困难、哮喘、皮肤瘙痒、下肢水肿。2.可见视力模糊或视力障碍、听力减退、腹泻、口腔刺激或痛感、心慌、多汗。3.偶见胃肠出血、肾损害、过敏性皮疹、精神抑郁、肌无力、血象异常、肝功能损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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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以下患者禁用 1、对本品的成分有过敏史的患者 2、颅内出血或有此可能的患者[脑血流量增加会使症状恶化] 3、脑梗塞急性期的患者[急性期间病灶部处于代谢障碍状态,伴随非病灶部的血流量增加作用,会导致病灶部的血流量降低] 4、孕妇或者有妊娠可能性的妇女禁用[参见(孕期及哺乳期妇女用药)项下] |
1.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2.哮喘、鼻息肉综合征、血管神经性水肿,以及对阿司匹林或其他解热镇痛药过敏者禁用。3.有消化道溃疡或消化道溃疡史的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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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洛美利嗪,化学名称为1-[双(4-氟苯基)甲基]-4-(2,3,4-三甲氧基苄基)哌嗪二盐酸盐。 |
萘普生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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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白色粉末和颗粒。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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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以下患者必须慎用 (1)严重肝功能损伤的患者[本品主要经肝脏代谢,经胆汁排泄,严重肝功能损伤者会维持高的血药浓度] (2)疑有QT间期延长的患者(室性心律不齐,QT延长综合症,低钾血症,低钙血症等)[参见(其他注意)项] (3)震颤麻痹患者[类似化合物(盐酸氟桂利嗪等)有导致发生锥体外系症状的报道,所以本品会使症状恶化] (4)处于抑郁状态或有抑郁病史的患者[据报道,类似化合物(盐酸氟桂利嗪)有导致抑郁症的报道,所以本品也会导致症状恶化] (5)老年患者[参见(老年患者用药)项] 2、特别注意 (1)本品必须用于偏头痛发作(每月发作2次以上)引起日常生活障碍的患者。 (2)由于本品不是缓解头痛发作的药物,因此在本品给药中发现头痛发作时,应根据需要使用头痛发作治疗药(酒石酸麦角胺,无水咖啡因等)。 (3)本品给药要充分观察症状的变化,如果由于头痛发作消失、减轻、患者的日常生活障碍消失,应该中止给药,充分权衡继续给药的必要性。症状没有得到改善时,应停止继续给药。 (4)因为本品会引起困倦,服用该药的患者必须注意不要从事驾驶等伴有危险性的机械操作工作。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60岁以上、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3.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4.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5.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6.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7.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