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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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0g:30mg(按C17H19F2N3O3计) |
0.3%:1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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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开封市谊康药业有限公司 |
珠海联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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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70421 |
国药准字H200401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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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皮肤病。适用于脓疱疮、毛囊炎、疖,湿疹继发性感染,足癣继发感染,烫灼伤继发性感染等 |
用于治疗脓疱疮、疥疮、毛囊炎等化脓性皮肤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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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涂患处,一日2次。脓性分泌物多者先用生理盐水清洗患处,再使用本品 |
外用,涂擦于患处。脓疱疮:每天涂药3次,疗程5天;疥疮、毛囊炎和其它化脓性皮肤病,每天涂药1次,疗程7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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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偶有轻微瘙痒、灼热感,但不影响继续治疗和疗效 |
随机对照试验134例患者及开放试验42例患者在使用本品治疗过程中均未出现局部或全身性不良反应。但对扩大临床应用后是否会出现局部刺激症状及局部或全身过敏反应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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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洛美沙星及其他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皮肤有药物过敏史者或对本品或其他喹诺酮类药物有过敏史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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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药为盐酸洛美沙星 |
本品主要成份盐酸左氧氟沙星。 化学名:S-(-)-9-氟-2,3-二氢-3-甲基-10-(4-甲基-1-哌嗪基)-7-氧-7H-吡啶骈[1,2,3-de]-1,4-苯骈恶嗪-6-羧酸盐酸盐-结晶水合物。 分子式:C18H20FN3O4·HCl·H2O 分子量:415.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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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类白色至微黄色乳膏。 |
本品为乳剂型基质的白色或类白色软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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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使用中若出现过敏症状,应立即停用。2.注意本品光毒性,涂药部位应避免光照;2.儿童注意事项: 遵医嘱。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遵医嘱。 老人注意事项: 遵医嘱。特殊人群用药: |
1.和其他抗感染药一样,延长使用本品将可能导致非敏感微生物的过度生长,包括真菌。因此本品不应长期使用。 2.喹诺酮类药物全身用药时,即使只有一次,也有可能发生过敏反应,某些反应伴有心血管虚脱、丧失知觉、血管性水肿(包括咽、喉或脸部水肿)、气道阻塞、呼吸困难、荨麻疹、瘙痒等。如果发生皮疹或其他过敏反应的症状,应立即停止用药并咨询医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