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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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1g(以C17H19F2N3O3计) |
10mg*12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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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赤峰维康生化制药有限公司 |
葵花药业集团(衡水)得菲尔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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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0395 |
国药准字H200454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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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敏感细菌引起的轻中度感染:1.下呼吸道感染: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支气管扩张伴感染、急性支气管炎、肺炎等。2.泌尿生殖系统感染:急性膀胱炎、急性肾盂肾炎、复杂性尿路感染等。 |
本品抗感染药。1.适用于敏感菌引起的痢疾﹑肠炎等肠道感染性疾病。2.也可用于腹部术前清洁肠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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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日0.6g,分2次服;病情较重者可增至一日0.8g,分2次服。 1.单纯性尿路感染:一次0.4g,一日1次。 2.单纯性淋病:一日0.6g,分2次口服,或遵医嘱。 |
口服。1.成人:一次80~160mg,一日3~4次。2.小儿:按体重一日10~15mg/kg,分3~4次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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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个别患者可出现中上腹部不适、纳差、恶心、口干、轻微头痛、头晕等症状,偶可出现皮疹、皮肤瘙痒等过敏反应和心悸、胸闷等,偶有谷草转氨酶、谷丙转氨酶升高等。 |
1.少见恶心﹑食欲减退﹑呕吐﹑腹胀等胃肠道症状和皮疹﹑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等。2.偶见听力减退﹑耳鸣或耳部饱满感(耳毒性)﹑血尿﹑排尿次数显著减少或尿量减少﹑食欲减退﹑极度口渴(肾毒性)﹑步履不稳﹑眩晕(耳毒性,影响前庭)﹑呼吸困难﹑嗜睡﹑极度软弱无力(神经-肌肉阻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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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或其它氟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对本品或其他氨基糖苷类抗生素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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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主要成分为盐酸洛美沙星。 |
硫酸庆大霉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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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本品为可溶颗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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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肾功能减退者慎用,若使用,需根据减退程度调整剂量。当患者血肌酐清除率≤40ml/分或≤0.67ml/秒时该药剂量调整为:第一剂仍予0.4g,此后0.2g,一日1次。 2.肝功能不全者慎用,若使用,应注意监测肝功能。 3.原有中枢神经系统疾患者,包括脑动脉硬化或癫痫病史者均应避免应用,有指征时权衡利弊应用。 4.喹诺酮类药物品种间存在交叉过敏反应,对任何一种喹诺酮类过敏者不宜使用本品。 5.食物对本品的吸收影响少,可空腹亦可与食物同服。 6.本品清除半衰期长达7~8小时,治疗一般感染时可一日1次,但如感染较重,或感染病原菌敏感性较低(如铜绿假单胞菌等)时,则宜予0.3g,每日2次。 7.只有在由多重耐药菌引起的感染,细菌仅对喹诺酮类呈现敏感时,在权衡利弊后小儿才可应用本品。 8.患者的尿pH值在7以上时易发生结晶尿,故每日进水量必须充足,以使每日尿量保持在1200~1500ml以上。 9.本品可引起光敏反应,至少在光照后12小时才可接受治疗,治疗期间及治疗后数天内应避免过长时间暴露于明亮光照下。 10.当出现光敏反应指征如皮肤灼热、发红、肿胀、水泡、皮疹、瘙痒及皮炎时应停止治疗。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敏感菌所致的全身性感染应采用注射治疗。2.下列情况应慎用本品:失水﹑第八对脑神经损害﹑重症肌无力或帕金森病﹑肾功能损害。3.交叉过敏:对其他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如链霉素﹑阿米卡星等过敏的患者,也可能对本品过敏。4.交叉耐药:对其他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如妥布霉素﹑西索米星等耐药的细菌,也很可能对本品耐药。5.长期或大剂量服用本品的慢性肠道感染的患者应注意出现肾毒性或耳毒性的可能。6.长期或大剂量服用本品宜定期进行尿常规﹑肾功能﹑听力检查或听电图测定。7.长期服用本品可能导致肠道菌群紊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