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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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2g(以C17H19F2N3O3计) |
15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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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赤峰维康生化制药有限公司 |
国药集团广东环球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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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0503 |
国药准字H200575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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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敏感细菌引起的轻中度感染:1.下呼吸道感染: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支气管扩张伴感染、急性支气管炎、肺炎等。2.泌尿生殖系统感染:急性膀胱炎、急性肾盂肾炎、复杂性尿路感染等。 |
本品主要用于以下适应症中病情较重的患者:1.念珠菌病:用于治疗口咽部和食道念珠菌感染;播散性念珠菌病,包括腹膜炎、肺炎、尿路感染等;念珠菌外阴阴道炎。尚可用于骨髓移植患者接受细胞毒类药物或放射治疗时,预防念珠菌感染的发生。2.隐球菌病:用于治疗脑膜以外的新型隐球菌病;治疗隐球菌脑膜炎时,本品可作为两性霉素B联合氟胞嘧啶初治后的维持治疗药物。3.球孢子菌病。4.用于接受化疗、放疗和免疫抑制治疗患者的预防治疗。5.本品亦可替代伊曲康唑用于芽生菌病和组织胞浆菌病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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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日0.6g,分2次服;病情较重者可增至一日0.8g,分2次服。 1.单纯性尿路感染:一次0.4g,一日1次。 2.单纯性淋病:一日0.6g,分2次口服,或遵医嘱。 |
口服。成人 (1)播散性念珠菌病:首次剂量0.4g,以后一次0.2g,一日1次,至少4周,症状缓解后至少持续2周。 (2)食道念珠菌病:首次剂量0.2g,以后一次0.1g,一日1 次,持续至少3周,症状缓解后至少持续2周。根据治疗反应,也可加大剂量至一次0.4g,一日1次。 (3)口咽部念珠菌病:首次剂量0.2g,以后一次0.1g,一日1次,疗程至少 2周。 (4)念珠菌外阴阴道炎:单剂量,0.15g。 (5)预防念珠菌病:有预防用药指征者 0.2~0.4g,一日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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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个别患者可出现中上腹部不适、纳差、恶心、口干、轻微头痛、头晕等症状,偶可出现皮疹、皮肤瘙痒等过敏反应和心悸、胸闷等,偶有谷草转氨酶、谷丙转氨酶升高等。 |
患者对本品一般能很好地耐受,常见的不良反应有恶心、腹痛、腹泻、胃肠胀气、皮疹,偶见谷丙转氨酶升高。禁忌症对本品或其它三唑类药物有过敏史者禁忌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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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或其它氟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对本品或其他吡咯类药物有过敏史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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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主要成分为盐酸洛美沙星。 |
本品主要成分为氟康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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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氟康唑为白色或类白色结晶粉末,微溶于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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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肾功能减退者慎用,若使用,需根据减退程度调整剂量。当患者血肌酐清除率≤40ml/分或≤0.67ml/秒时该药剂量调整为:第一剂仍予0.4g,此后0.2g,一日1次。 2.肝功能不全者慎用,若使用,应注意监测肝功能。 3.原有中枢神经系统疾患者,包括脑动脉硬化或癫痫病史者均应避免应用,有指征时权衡利弊应用。 4.喹诺酮类药物品种间存在交叉过敏反应,对任何一种喹诺酮类过敏者不宜使用本品。 5.食物对本品的吸收影响少,可空腹亦可与食物同服。 6.本品清除半衰期长达7~8小时,治疗一般感染时可一日1次,但如感染较重,或感染病原菌敏感性较低(如铜绿假单胞菌等)时,则宜予0.3g,每日2次。 7.只有在由多重耐药菌引起的感染,细菌仅对喹诺酮类呈现敏感时,在权衡利弊后小儿才可应用本品。 8.患者的尿pH值在7以上时易发生结晶尿,故每日进水量必须充足,以使每日尿量保持在1200~1500ml以上。 9.本品可引起光敏反应,至少在光照后12小时才可接受治疗,治疗期间及治疗后数天内应避免过长时间暴露于明亮光照下。 10.当出现光敏反应指征如皮肤灼热、发红、肿胀、水泡、皮疹、瘙痒及皮炎时应停止治疗。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妊娠期的使用氟康唑极少用于妊娠妇女。动物试验中,仅在出现母体毒性的很高剂量水平观察到氟康唑对胎儿的不良影响,而这些影响不被认为与治疗剂量的氟康唑有相关性。尽管如此,除非病人患有严重、甚至威胁生命的真菌感染且预期疗效大于对胎儿的潜在危害时,才考虑使用。 2.哺乳期的使用在乳汁中的浓度与血药浓度相似,因此不推荐哺乳期妇女使用。 3.少年儿童的使用16岁以下儿童使用本品的资料有限,因此,除非必须使用抗真菌感染治疗而又无其他合适药物可采用时,不推荐将本品用于儿童。 4.在极为罕见的有严重基础疾病曾服用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