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5ml:15mg(按洛美沙星计);8ml:24mg(按洛美沙星计)。 |
||
生产企业 |
广东恒健制药有限公司 |
南京恒生制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88011 |
国药准字H19990066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敏感致病菌引起的外眼部感染性疾病,如细菌性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溃疡、泪囊炎、术后感染等外眼感染。 |
本品适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的外眼及附属器的局部感染。 |
|
用法用量 |
滴于眼脸内,每次1~2滴,每日3~4次,或遵医嘱。 |
滴于眼睑内。轻、中度感染:一次1~2滴,每4小时1次;重度感染:一次2滴,每小时1次。 |
|
副作用 |
局部滴用可有一过性刺激症状 |
偶见局部刺激症状,如:眼睑灼痛或肿胀、结膜红斑等;罕见过敏反应。 |
|
禁忌 |
对本品或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对本品及其他氨基糖苷类抗生素过敏者禁用。 |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洛美沙星。 |
主要成份为:妥布霉素。其化学名称为:O-3-氨基-3-脱氧-α-O-葡吡喃糖基-(1→6)-O-[2,6-二氨基-2,3,6-三脱氧-α-D-核-己吡喃糖基-(1→4)]-2-脱氧-D-链霉胺。 |
|
性状 |
本品为无色或微黄色的澄明液体 |
本品为无色或几乎无色的澄明溶液。 |
|
注意事项 |
1、不宜长期使用; 2、使用中如出现皮疹或其它过敏症状,应停用,严重者应采取相应措施。 3、只限于滴眼用。 |
1. 肾功能不全、肝功能异常、前庭功能或听力减退者、失水、重症肌无力或帕金森病及老年患者慎用。2. 交叉过敏:对一种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如链霉素、庆大霉素过敏的患者,可能对本品过敏。若出现过敏反应,应立即停药。3. 长期应用本品可能导致耐药菌过度生长,甚至引起真菌感染。4. 若患者同时接受氨基糖苷类抗生素的全身用药,应监测本品及氨基糖苷类抗生素的血药浓度。5.保持瓶口周围的清洁,防止污染。6.对诊断的干扰:本品可能使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血清胆红素浓度及血清乳酸脱氢酶浓度的测定值增高;血钙、镁、钾、钠浓度的测定值可能降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