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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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8ml |
0.125g*24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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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河北武罗药业有限公司 |
陕西恒诚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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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5714 |
国药准字H200101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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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的中耳炎、外耳道炎、鼓膜炎。 |
主要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的尿路感染,如尿道炎、膀胱炎、前列腺炎、肾盂肾炎、淋病;呼吸道感染,如肺炎、鼻窦炎、支气管炎、咽喉炎、扁桃体炎;皮肤软组织感染,如蜂窝织炎、疖;中耳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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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每次适量涂患处,一日2次,或遵医嘱。 |
口服。成人常用量:一次0.5~1g,一日2次。小儿常用量:按体重每12小时15~20mg/kg。A组溶血性链球菌咽炎(及扁桃体炎)每12小时15mg/kg,共10日。成人肾功能减退者首次剂量为1g饱和量,然后根据肾功能减退程度确定给药间期。肌酐清除率为25~50ml/分钟者,每12小时服0.5g;10~25ml/分钟者,每24小时服0.5g;0~10ml/分钟者,每36小时服0.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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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未见明显不良反应及刺激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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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禁用。(喹诺酮类药(quinolones)为人工合成的抗菌药,最早应用的如萘啶酸(nalidixicacid)和吡哌酸(pipemidicacid),仅用于泌尿道和肠道感染,因疗效差、耐药性发展迅速,应用日趋减少。)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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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盐酸洛美沙星 |
头孢羟氨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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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无色或微黄色的澄明液体。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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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使用中若出现过敏症状,应立即停用。 |
(1)交叉过敏反应:对一种头孢菌素或头霉素(cephamycin)过敏者对其他头孢菌素或头霉素也可能过敏。对青霉素类、青霉素衍生物或青霉胺过敏者也可能对头孢菌素或头霉素过敏。对青霉素过敏病人应用头孢菌素时发生过敏反应者达5%~10%;如作免疫反应测定时,则对青霉素过敏病人对头孢菌素过敏者达20%。(2)对青霉素过敏病人应用本品时应根据病人情况充分权衡利弊后决定。有青霉素过敏性休克或即刻反应者,不宜再选用头孢菌素类。(3)有胃肠道疾病史者,特别是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肠炎或抗生素相关性结肠炎者及有肾功能减退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