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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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5ml:15mg |
200mg(按头孢克肟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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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武汉诺安药业有限公司 |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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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3327 |
国药准字H201332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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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的中耳炎、外耳道炎、鼓膜炎。 |
对链球菌属,肺炎球菌、淋球菌、卡他布兰汉球菌、大肠杆菌、克雷伯杆菌属、沙雷菌属、变形杆菌属、流感杆菌中从头孢克肟感菌引起的以下感染有效。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急性支气管炎并发作细菌感染、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肺炎;肾盂肾炎、膀胱炎、淋球菌性尿道炎;急性胆道系统细菌性感染猩红热;中耳炎、鼻窦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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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一次6~10滴,一日2次,点耳后进行约10分钟耳浴。根据症状适当增减点耳次数。小儿滴数酌减。 |
口服,可直接以水送服,或将本品加入适量温开水中待分散溶解后(可以搅拌)服用。 1.成人和体重30公斤以上的儿童:每次50~100mg,一日二次。此外,可以根据年龄、体重、症状进行适当增减,对重症患者,可每次口服200mg(效价),一日二次。 2.小儿:每次1.5~3mg/kg,一日二次。此外,可以根据症状进行适当增减,对于重症患者,可每次口服6mg(效价)/kg一日二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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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偶见中耳痛及瘙痒感。 |
临床研究资料表明,本品主要不良反应为包括腹泻等消化道反应、皮疹等皮肤症状、临床检查值异常、GOT升高、嗜酸细胞增多等。 具体严重不良反应如下: 1、休克:有引起休克的可能性,应密切观察,如有出现不适感,口内异常感、哮喘、眩晕、便意、耳鸣、出汗等现象,应停止给药,采取适当处置。 2、过敏样症状:有出现过敏样症状包括呼吸困难、全身潮红、血管性水肿、荨麻疹等的可能性,应密切观察,如有异常发生时停止给药,采取适当处置。 3、皮肤病变:有发生皮肤粘膜眼症候群(Stevens-Johnson症候群,<0.1%,中毒性表皮坏死症,即Lyell症候群,<0.I%的可能性,应密切观察,如有发生发热、头痛、关节痛、皮肤或粘膜红斑、水泡、皮肤紧张感、灼热感、疼痛等症状,应停止给药,采取适当处置。 4、血液障碍:有发生粒细胞缺乏症<0.1%,早期症状:发热、咽喉痛、头痛、倦怠感、溶血性贫血、血小板减少的可能性,且也有同其他头抱类抗生素一样的造成全血细胞减少的报告,因此应密切观察,例如进行定期检查等,有异常发生时应停止给药,采取适当处置。 5、肾功能障碍:有引起急性肾功能不全等严重肾功能障碍的可能性,因此应密切观察,例如定期进行检查等,如有异常发生时,应停止给药,采取适当处置。 6、结肠炎:可能引起伴有血便的严重大肠炎例如伪膜性结肠炎等。如有腹痛、反复腹泻出现时,应立即停止给药,采取适当处置。 7、有发生间质性肺及PIE症候群等的可能性,如有上述症状发生应停止给药,采取给予糖皮质激素等适当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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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及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对本品或其他头孢类抗生素过敏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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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洛美沙星。 |
头孢克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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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无色或微黄色的澄明液体。 |
本品为白色或淡黄色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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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只用于点耳。 2.本品一般适用于中耳炎局限在中耳粘膜部位的局部治疗。若炎症已漫及 鼓室周围时,除局部治疗以外,应同时采用口服药剂的全身治疗。 3.出现过敏症状时应停止用药。 4.使用本品时若药温过低,可能引起目眩,因此使用温度应接近体温。 5.使用本品疗程以4周为限,此后继续使用应慎重或咨询医生。 |
1.由于有可能出现休克,给药前应充分询问病史。 2.为防止耐药菌株的出现,在使用本品前原则上应确认敏感性,将剂量控制在控制疾病所需最小剂量。 3.对于严重肾功能障碍患者,由于药物在血液中可维持浓度,因此应根据肾功能状况适当减量,给药间隔应适当增大。 4.下列患者慎重给药: (1)对青霉素类药物有过敏史的患者。 (2)本人或父母、兄弟中,具有易引起支气管哮喘、皮疹、荨麻疹等过敏症状体质的患者。 (3)严重的肾功能障碍患者(4)经口给药困难或非经口营养患者,全身恶液质状态患者。 5.对临床检验结果的影响: (l)除试纸反应以外,对斑氏(Benedict)试剂、亚铁(Fehling)试剂、尿糖试药丸(Clinitest)进行尿糖检查,有假阳性出现的可能性, 应予以注意。 (2)有出现直接库姆斯试验阳性的可能性,应予以注意。 6.不要将牛奶、果汁等与药混合后放置。 7.其他在幼小的大白鼠实验中,口服1000mg/kg以上时,有抑制精子形成的作用。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