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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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5ml:15mg(按C17H19F2N3O3计) |
0.3125g(C16H19N3O5S 0.25g与C8H9NO5 0.062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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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武汉五景药业有限公司 |
海南先声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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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2021109 |
国药准字H201634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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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的中耳炎、外耳道炎、鼓膜炎。 |
本品适用于敏感菌引起的各种感染,如:1、上呼吸道感染:鼻窦炎、扁桃体炎、咽炎等。2、下呼吸道感染:急性气支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肺脓肿和支气管合并感染等。3、泌尿系统感染:膀胱炎、尿道炎、肾孟肾炎、前列腺炎、盆腔炎、淋病奈瑟菌尿路感染及软性下疳等。4、皮肤和软组织感染:疖、脓肿、蜂窝组织炎、伤口感染、腹内脓毒症等。5、其它感染:中耳炎、骨髓炎、败血症、腹膜炎和手术后感染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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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一次6~10滴,一日2次,点耳后进行约10分钟耳浴。根据症状适当增减点耳次数。对小儿滴数酌减。 |
口服。成人和12岁以上小儿一次1片,一日3次。严重感染时剂量可加倍。未经重新检查,连续治疗期不超过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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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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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常见胃肠道反应如腹泻、恶心和呕吐等。2、皮疹,尤其易发生于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者。3、可见过敏性休克、药物热和哮喘等。4、偶见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白细胞降低及念珠菌或耐药菌引起的二重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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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及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青霉素皮试阳性反应者、对本品及其他青霉素类药物过敏者及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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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主要成份、盐酸洛美沙星。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阿莫西林和克拉维酸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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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无色或微黄色的澄明液体。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类白色至淡黄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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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 只用于点耳。 2. 本品一般适用于中耳炎局限在中耳粘膜部位的局部治疗。若炎症已漫及鼓室周围时,除局部治疗以外,应同时采用口服药剂的全身治疗。 3. 出现过敏症状时应停止用药。 4. 使用本品时若药温过低,可能引起目眩,因此使用温度应接近体温。 5. 使用本品疗程以4周为限,此后继续使用应慎重或咨询医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