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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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5ml:15mg(按C17H19F2N3O3计) |
0.457g(C16H19N3O5S0.4g与C8H9NO50.057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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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武汉五景药业有限公司 |
珠海联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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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2021109 |
国药准字H200107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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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的中耳炎、外耳道炎、鼓膜炎。 |
本品适用于敏感菌引起的各种感染,如: 1.上呼吸道感染:鼻窦炎、扁桃体炎、咽炎等。 2.下呼吸道感染: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肺脓肿和支气管合并感染等。 3.泌尿系统感染:膀胱炎、尿道炎、肾盂肾炎、前列腺炎、盆腔炎、淋病奈瑟菌尿路感染及软性下疳等。 4.皮肤和软组织感染:疖、脓肿、蜂窝组织炎、伤口感染、腹内脓毒症等。 5.其他感染:中耳炎、骨髓炎、败血症、腹膜炎和手术后感染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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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一次6~10滴,一日2次,点耳后进行约10分钟耳浴。根据症状适当增减点耳次数。对小儿滴数酌减。 |
本品口服。成人和12岁以上小儿,一次1片,一日3次。严重感染时剂量可加倍。未经重新检查,连续治疗期不超过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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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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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常见胃肠道反应如腹泻、恶心和呕吐等。 2.皮疹,尤其易发生于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者。 3.可见过敏性休克、药物热和哮喘等。 4.偶见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白细胞降低及念珠菌或耐药菌引起的二重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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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及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既出现对β-内酰胺类抗生素如青霉素或头孢菌素过敏的患者禁用本品。既往曾出现与本品相关的黄疸或肝功能改变者禁用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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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主要成份、盐酸洛美沙星。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阿莫西林0.5g/片和克拉维酸0.125g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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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无色或微黄色的澄明液体。 |
本品为椭圆形薄膜衣片,一面有凹陷的‘AC’和划线.另一面是光面,除去包衣后显白色或类白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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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 只用于点耳。 2. 本品一般适用于中耳炎局限在中耳粘膜部位的局部治疗。若炎症已漫及鼓室周围时,除局部治疗以外,应同时采用口服药剂的全身治疗。 3. 出现过敏症状时应停止用药。 4. 使用本品时若药温过低,可能引起目眩,因此使用温度应接近体温。 5. 使用本品疗程以4周为限,此后继续使用应慎重或咨询医生。 |
【药物过量】 可能出现胃肠道症状.水及电解质紊乱.可采用水和电解质的对症疗法并保持水与电解质平衡,血中的本品可通过透析法清除。曾有阿莫西林结晶尿在某些情况下可导致肾功能衰竭的报道(参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