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5mg |
2.4mg(2mg)*20片(康尔贝宁) |
|
生产企业 |
山东达因海洋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重庆康刻尔制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83064 |
国药准字H20041376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支气管哮喘、喘息型支气管炎等具有喘息症状的病人。 |
本品用于防治支气管哮喘、喘息性急、慢性支气管炎、慢阻肺和肺心病患者的支气管痉挛。 |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2片,一日3-4次。预防夜间哮喘发作,可在临睡前加服1-2片。 |
口服,详见说明书 |
|
副作用 |
可见头痛、心悸、恶心、胃部不适、手指颤动等。 |
常见肌肉震颤,亦可见恶心、心率加快或心律失常。偶见有头晕、头昏、头痛、目眩、口舌发干、心烦、血压升高、失眠、呕吐、颜面潮红等。 (详见说明书) |
|
禁忌 |
|
对本品或其他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过敏者禁用。 |
|
成分 |
2.4毫克(相当于沙丁胺醇2毫克)。 |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片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在口腔内遇唾液迅速崩解,无沙砾感,口感良好 |
|
注意事项 |
1.心律失常、高血压、甲状腺功能亢进、糖尿病以及前列腺增生而致排尿困难的患者慎用。2.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3.必须按推荐剂量服用,不可超量服用。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仅有支气管扩张作用,作用持续时间约4小时,不能过量使用,哮喘症状持续不能缓解者要及时找医师诊治。 2.孕妇禁用。哺乳期妇女慎用。 3.高血压,冠状动脉供血不足,心功能不全,糖尿病、甲状腺机能亢进等患者慎用。 4.久用本品易产生耐受性,使药效降低。此时患者对肾上腺素等扩张支气管作用的药物也同样产生耐受性,使支气管痉挛不易缓解,哮喘加重。5.对本品及其他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过敏者禁用。 6.一般应用3日后症状仍不见缓解时,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7.儿童必须在医师诊治、处方后并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