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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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0mgx24片/盒 |
48s(克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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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辽源市百康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长兴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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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2021157 |
国药准字H200203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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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干咳。 |
用于治疗哮喘、咽喉及支气管等炎症引起的咳嗽、咳痰等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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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2片,一日3次。 |
成人一天三次,每次二粒,饭后服用。其他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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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偶见口干、嗜睡等副作用。 |
偶有上腹部不适、恶心、口干、嗜睡、心悸,但都能耐受,停药后自然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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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1.对本品成分过敏者禁用。 2.哮喘危象,活动性消化性溃疡,严重心血管疾病患者禁用。 3.未满8岁儿童及婴幼儿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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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每片含盐酸氯哌丁10毫克。辅料为淀粉、蔗糖粉、糊精、滑石粉、硬脂酸镁。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粒胶囊中含):盐酸甲氧那明 12.5mg,那可丁 7mg,氨茶碱 25mg,马来酸氯苯那敏 2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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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类白色。 |
本品为硬胶囊,内含白色或微黄色颗粒或粉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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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 本品服用7日,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 2. 本品无祛痰作用,如咯痰症状明显,不宜使用。 3. 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4. 孕妇慎用。 5.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如服用过量可能会引起茶碱的毒性反应。 2.患有心脏病,高血压、甲亢、慢性阻塞性肺病、肝病、青光眼、排尿困难者及高龄者需遵医嘱服用。 3.服药后出现皮疹、皮肤发红、呕吐、食欲不振、眩晕、排尿困难等症状时,或服药数次后症状未见改善时,应停止服药并去医院复诊。 4.妊娠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5.小儿用药需在家长监督下服用。 6.不要与其它镇咳药、抗感冒药、抗组胺药、镇静药联合使用。 7.与肾上腺素类和其它交感性支气管扩张剂合用时,可导致不良反应明显增加。与某些可能影响肾功能或肝微粒体酶的药物合用时须谨慎,如西米替丁及某些大环内酯类抗菌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