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10mgx24片/盒 |
每瓶装100ml |
|
生产企业 |
辽源市百康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哈尔滨泰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2021157 |
国药准字H20058402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干咳。 |
用于干咳,包括上呼吸道感染(如感冒和咽炎)、支气管炎等引起的咳嗽。 |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2片,一日3次。 |
口服。成人一次15ml,一日3次;儿童一日1mg/Kg,分3~4次服用。或遵医嘱。 |
|
副作用 |
偶见口干、嗜睡等副作用。 |
可见头晕、头痛、嗜睡、易激动、嗳气、食欲缺乏、便秘、恶心、皮肤过敏等,但不影响疗效。停药后上述反应可自行消失。过量可引起神志不清,支气管痉挛,呼吸抑制。 |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1.妊娠3个月内妇女、有精神病史者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3.服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停药不满两周的患者禁用。 |
|
成分 |
每片含盐酸氯哌丁10毫克。辅料为淀粉、蔗糖粉、糊精、滑石粉、硬脂酸镁。 |
氢溴酸右美沙芬2g,蔗糖650g,防腐剂适量,调味剂适量,水。 |
|
性状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类白色。 |
棕色澄清的粘稠液体,味甜,有果味香。 |
|
注意事项 |
1. 本品服用7日,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 2. 本品无祛痰作用,如咯痰症状明显,不宜使用。 3. 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4. 孕妇慎用。 5.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1岁以下儿童使用本品时请咨询医师。 2.用药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哮喘患者、痰多的患者、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4.孕妇慎用。 5.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