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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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0mgx24片/盒 |
复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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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辽源市百康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新疆全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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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2021157 |
国药准字H650202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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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干咳。 |
用于急、慢性支气管炎引起的咳嗽、咳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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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2片,一日3次。 |
口服。成人,一次1~2片,一日3~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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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偶见口干、嗜睡等副作用。 |
1.少数患者服用后可引起恶心、呕吐、胃痛。 2.偶可引起皮疹,停药后症状可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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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1、对本品成份过敏者禁用。 2、肝功能不全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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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每片含盐酸氯哌丁10毫克。辅料为淀粉、蔗糖粉、糊精、滑石粉、硬脂酸镁。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片含氯化铵50毫克、浙贝母流浸膏0.04毫升、桔梗流浸膏0.06毫升、甘草流浸膏0.1毫升、远志流浸膏0.06毫升、甘草浸膏40毫克、八角茴香油0.004毫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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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类白色。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淡棕色;气芳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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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 本品服用7日,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 2. 本品无祛痰作用,如咯痰症状明显,不宜使用。 3. 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4. 孕妇慎用。 5.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用药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消化道溃疡患者慎用。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