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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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0ml*45支 |
100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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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葵花药业集团(吉林)临江有限公司 |
四川森科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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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7889 |
国药准字Z109830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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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大补元气,生津止渴。用于气虚所致的身倦乏力,食欲不振,心悸气短,失眠健忘。 |
益气健脾。用于脾胃气虚,胃纳不佳,食少便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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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3次。 |
口服。一次15~20毫升,一日3次,用时摇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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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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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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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人参。辅料为:苯甲酸钠、乙醇。 |
党参、白术(炒)、茯苓、甘草(蜜炙)、生姜、大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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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淡黄色至黄棕色的液体;具人参特异香气,味微苦 |
本品为棕黑色的澄清液体;气香,味甘、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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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感冒发热病人及实证、热证者不宜服用葵花药业人参口服液。3.本品宜饭前服用。4.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儿童、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葵花药业人参口服液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油腻食物。2.外感或实热内盛者不宜服用。3.本品宜饭前服用。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孕妇、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未明显改善,或症状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6.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