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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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05%(15g:7.5mg) |
25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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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武汉诺安药业有限公司 |
长春长红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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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73346 |
国药准字H220221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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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成人:适用于各种皮质敞素可缓解的炎症性和痛疗性皮肤病,如:湿漆包括特异性湿理和盘状湿疹:结节性痒疹:银屑病(泛发斑块型除外):神经性皮肤病包括单纯性苔藓:扁平苔藓:原游性皮炎:接触性过敏:盘形红环狼疮:汪发性红班全身英国醇激素治疗的辅助用药,虫咬皮炎:粟疹: 儿童: 对低效行上腺糖皮质激素无效的一岁以上 (含一岁)儿童,在医生的指导下可用本品缓解特异性皮炎引起的炎症和痛痒。患有皮质激素可缓解的其他皮肤病的儿童使用本品前应睿海医生。 |
1.炎性和退行性风湿病:类风湿性关节炎、青少年型类风湿性关节炎、强直性脊椎炎、骨关节炎和脊椎关节炎。脊椎痛性综合征。 2.非关节性风湿性病,如肩痛,腱鞘炎,滑囊炎,肌痛及运动后损伤性疼痛等。 3.痛风急性发作。 4.创伤后及术后炎症性疼痛如:创伤后,劳损后,牙痛,头痛等;妇科中出现的疼痛或炎症,例如:原发性痛经或附件炎。 5.对耳、鼻、喉的严重痛性感染可作为辅助治疗药,例如:咽扁桃体炎,耳炎。原发疾病可根据一般治疗原则给予适当的治疗。 6.对成年和儿童的发热有解热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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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湿疹/皮炎:成人及一岁以上(含一岁)儿童,每日一次,将一薄层乳膏涂于患处。 其它适应证:每日两次,将薄层乳青涂于患处。 使用持续时间:应每日使用本品真至疾病症状得到控制,用药频丰应控制在最低有效剂量,儿童应用本品时,若治疗7~14天未改奔症状,则应停药并进行重新评估。若症状得到控制(通常于7~ 14天内),则需减少用药频率至量小有效剂量及最短用药时间。建议连续使用本品不长于4周。 本品仅供局部使用。 |
作为常规推荐,剂量应根据个体不同作出调整,并在尽可能短的时间间隔内给予最小有效量。药片应完整吞服,以液体送下,不可分割或咀嚼。宜于饭前服用。 成人: 作为常规,最初每日剂量为100-150mg(4片至6片)。对轻度病人或需长期治疗的病人,每日剂量为75-100mg(3片至4片)。通常将每日剂量分2-3次服用。为了减少夜间疼痛和晨僵发生,日间可用片剂治疗,同时睡前使用栓剂作为辅助(每日剂量最高不超过150 mg)。 对原发性痛经,通常每日剂量需随个体调整,一般为50-150mg(2片至6片),分次服用。最初剂量应是50-100mg(2片至4片),必要时,可在若干个月经周期之内提高剂量达到最大剂量200mg(8片)每日。症状一旦出现应立即开始治疗,并持续数日,治疗方案依症状而定。 儿童及青少年: 对1岁或1岁以上的儿童及青少年,根据病情,每日服剂量为0.5-2mg/kg体重,分2-3次服。对青少年型类风湿关节炎,每日剂量最高可达3mg/kg体重,分次服。 最大日剂量为150mg。 由于50mg的扶他林?肠溶片剂量较大,因此不建议14岁以下的儿童和青少年使用,但可以使用25mg的药物。 本品不得用于12月以下的婴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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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丙酸氟特卡松具有较好的耐受性, 在安慰剂对照的临床试验中,最常见的副作用是:皮肤感染,感染性湿疹、病毒疣、单纯寇修、脓瘤疮、特异性皮炎、湿疹、湿疹恶化。红班、烧灼B、刺桶、皮肤刺激,痛痒、瘙痒总化、毛囊炎、水跑、手指麻痹和皮肤干燥等。在儿童进行的开放临床试验中,常见的副作用是:灼烧感、略黑色红班、红斑店、面部毛细血管扩张、非面部 毛细血管护张、风接:若出现过敏现象应立即停药。 炎症、毛宴炎、痤疮样皮疹、色素减造,口周皮炎、过敏性接触性皮炎、继发感染、皮肤姜缩、皮绽和疹子等不良反应少见,但当采用封包疗法时其发生频率明显增加。 长期和大量使用糖皮质激素,可引起局部皮肤萎缩。表现为:皮肤变薄,出现基缩纹,毛细血管扩张,多毛及色素减道。 长期大量成大面积应用糖 皮质激素,可通过充分的全身吸收而出现肾上腺皮质功能亢进。此现象更易见于婴幼儿及采用封包治疗的患者。婴儿涂药后使用尿布也应视为封包治疗 在使用糖皮质激素治疗银居病过程中或停药后诱发脓拖型银肾病的情况罕见。 曾有用药后皮肤病的症状和体征加重的报告。 |
不良反应(表 1)按发生频率排列, 最常见的排在首位,使用如下指标:常见 (≥ 1/100,< 1/10); 偶见 (≥ 1/1,000, < 1/100); 罕见 (≥ 1/10,000, <1/1,000); 十分罕见 (< 1/10,000), 包括个例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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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禁用于对本品中任一成分过敏者, 2.禁用于改理痊持。寻常痤疮、酒渣鼻、口周皮炎、原发性皮肤病毒感染(如:单纯疱珍,水血)。 3.禁用于肛周及外阴寝年。 4.禁用于真菌成车菌引发的原发皮肤感染。 5.禁用于一岁以下婴儿的皮肤病,包括皮炎和尿布疹。 |
· 对有效成分或任何辅料过敏者。 · 活动期胃肠道溃疡,胃出血或穿孔的患者。 · 妊娠后三个月患者(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严重肝,肾或心脏功能衰竭患者(见注意事项)。 · 与其它非甾体抗炎药一样,本品不适用于那些曾因服乙酰水杨酸或其它含有前列腺素合成酶抑制剂的药物而诱发哮喘、荨麻疹或急性鼻炎的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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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丙酸氟替卡松。 |
双氯芬酸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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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白色乳开. |
本品为肠溶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或类白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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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 局部应用糖 皮质激素的全身吸收能可逆性抑制下丘脑重体-肾上腺轴,从而导致治疗停止后糖皮质激素不足。局部应用糖皮质激素的全身吸收患者可见库欣综合征、高血精症和糖尿病。 2.局部大面积使用糖皮质激素井采用封包疗法的患者应定期采用ACTH兴奋试验、午前血浆类固醇测定和尿液游离类固醇测定以检测下丘脑一垂体-肾上腺轴功能。 3.出现下丘脑重体肾上腺轴功能抑制,应撒药、减少用药频丰或使用低效类固醇。通常停止局部应用糖皮质激素后PA输功能可恢复。罕见糖皮质激素不足,此时需全身应用糖皮质激素。若需全身应用,请参见其使用说明书。 4.儿童的相对体 表面积较大,使用相同剂量时吸收量多, 较易出现全身毒性,故用药时应尽可能采用最低有效治疗剂量。 5.儿童应尽量避免长期持续使用本品。连续应用丙酸氟替卡松乳膏4周以上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定。 6.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本品。本品仅供外用。用于眼脸时应小心以防止药物进入眼内,从而避免局部刺激或诱发青光眼. 7.本品可引起皮肤不良反盛,出现局部不良反应应及时告知医生。 8.除非有医生指导,否则使用本品时不应封包,也不应用于面部、破下,腹股沟处。 9.本岛不能用于尿布皮炎。因使用尿布被视作时包,故木品不应用于尿布包男处: 10.若出现刺激,应立即停药并采取适当的治疗措施。皮质醉引起的过敏性接触性皮炎司通过治疗的失败及适宜的临床检测诊断 11.面邮在长期外用糖皮质激素进行治疗后较身体其他部位更易出现皮肤萎缩,在治疗银屑病。盘状红斑狼疮、严重湿秀时须详记。 12.外用糖皮展激素 治疗银屑病存在些危险,如:停药后反跳复发, 出现耐药、诱发肤来型银属病、 皮肤防街功能受提所致的局部或全身毒性。所以银百病患者使用本品治疗时,监测病情很重要。应用本品治疗儿童牛皮物前应咨尚医生: 13.炎症性皮肤损伤合井感染时,应进行适宜的抗微生物治疗。皮肤感染时应停用外用糖皮质激素制剂,而采用抗生素全身给药治疗。封包治疗使局阿温暖湿润易引发细菌感来。所以封包治疗前应清洁皮肤 14.本品慧形剂包括味理烷基脉,其可释放微量降解产物甲醛。甲醛可造成所接触的皮肤出现过敏成刺激。 15、运动员慎用, |
有报告表明在使用所有非甾体类药物治疗期间,随时可能发生胃肠道出血、溃疡或穿孔,某些可能是致死性的,没有病史或先兆症状的人也可能出现上述情况。老年患者出现这些情况后通常会导致较严重的后果。如果出现消化性溃疡或胃肠道出血,应及时停药。 很少有报道非甾体类抗炎药,包括双氯芬酸钠,会导致严重的皮肤反应,有些是致死性的,包括剥脱性皮炎、渗出性多形(性)红斑和中毒性表皮坏死溶解(见不良反应)。 患者在治疗早期更容易发生上述反应,大部分有上述反应的患者都发生在接受治疗的第一个月。 一旦发现皮疹、黏膜损害或其他任何过敏征兆,应立即停止使用双氯芬酸钠。 与其它非甾体类抗炎药相同,即使病人首次服用本品,也可能引起过敏反应(包括过敏或过敏样反应)。 与其它非甾体类抗炎药相同,本品可能因其药理作用而掩盖感染的表现和症状。 服用双氯芬酸钠期间,有视觉障碍、头晕、眩晕、嗜睡或其他中枢神经系统紊乱的患者应当避免驾驶或操作机械。 一般情况 现在还没有任何证据可以证明双氯芬酸钾与其他全身用非甾体类抗炎药(包括环氧化酶2选择性抑制剂)联合使用有协同作用,并且可能会有潜在的附加不良反应,因此应避免联合用药。 老年人用药的注意事项应按医疗基本原则。特别是对于身体虚弱和体重过低的病人,应给予最小的有效剂量。 由于双氯芬酸钠含有乳糖,因此有下列罕见遗传问题的患者不推荐使用:半乳糖不耐受,严重的乳糖酶缺乏或葡葡糖-半乳糖吸收不良或蔗糖酶,既往哮喘。 在患有哮喘、季节性变应性鼻炎、鼻黏膜水肿(如:鼻息肉)、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或呼吸道慢性感染(尤其是如果与过敏性鼻炎样症状有关)的病人中,非甾体药物样反应,如哮喘恶化(所谓的镇痛药/镇痛药-哮喘不耐受),Quincke氏水肿或荨麻疹会较其他患者更为常见。因此,在这些病人中应引起特别的重视(为紧急情况做好准备)。对于对其他物质过敏的患者,如有皮肤反应、瘙痒或荨麻疹,也应引起注意。 胃肠道反应 与所有非甾体类抗炎药一样,有胃肠道功能紊乱症状的患者,有胃肠道溃疡、出血或穿孔病史的患者在使用双氯芬酸钠时应进行严密的医疗监测(见不良反应)。胃肠道出血风险随非甾体类抗炎药剂量增加,有溃疡史的患者出血风险增加,在伴有出血或穿孔的患者和老年患者中风险增加尤为明显。 在有溃疡病史的患者,尤其是在那些伴有出血或穿孔的患者和老年患者中,为了降低胃肠道毒性,初始剂量和维持剂量都应保持在最低有效剂量水平。 对于上述患者和要求同时使用含有低剂量乙酰水杨酸/阿司匹林的药物或其他可能增加胃肠道风险的药物的患者,可考虑与保护性药物( 如:质子泵抑制剂或胶体次枸橼酸铋)的联合治疗。 有胃肠道毒性史的病人,尤其是老年病人,必须记录所有腹部异常症状(尤其是胃肠道出血)。建议对同时使用以下增加溃疡或出血风险药物的患者注意:如皮质激素类药物、抗凝药物、抗血小板药物或选择性5羟色胺再摄取抑制剂(见药物的相互作用)。 服用双氯芬酸钠期间,由于患有溃疡性结肠炎或Crohn氏病患者的情况可能会恶化,因此对上述病人应采取严密的医疗监护(见不良反应)。 肝脏反应 服用双氯芬酸钠期间,由于有严重肝功能损害的患者的情况可能会恶化,因此对上述病人应采取严密的医疗监护。 与其它非甾体类抗炎药一样,本品可能增加一种或一种以上的肝脏酶的活性。因此长期服用本品时,作为预防措施应该监测肝脏功能。 如果肝病处于活动期或者恶化,或临床症状或体征显示肝脏疾病或肝功能异常,或有其他表现(如嗜酸红细胞增多,皮疹),应停用本品。肝炎能够在没有任何前驱症状的情况下发生。患肝卟啉症的病人应该引起注意,因为服用本品可能诱发发作。 肾脏反应 由于报道显示液体潴留和浮肿与非甾体类抗炎药治疗存在关联,心、肾功能不全,有高血压病史,老年患者,接受利尿药或能显著影响肾功能药物治疗的患者,以及任何原因引起的实质性细胞外血容积不足的患者,如大手术前后的患者,在用药时应特别小心(见禁忌)。作为预防措施,上述患者使用双氯芬酸钠时应当监测肾功能。通常在停药后可以恢复到治疗前状态。 血液系统反应 与其它非甾体类抗炎药相同,如果长期服用本品,建议进行血细胞计数。 与其它非甾体类抗炎药相同,本品可能暂时抑制血小板凝聚。患有凝血障碍的病人应密切监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