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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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25g |
每袋装1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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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自贡鸿鹤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乌兰浩特中蒙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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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51023336 |
国药准字Z150217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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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牙痛、神经痛。 |
清肝热。用于肝热目赤,黄疸,肝区疼痛,发烧口渴,头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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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0.5克,一日1~3次。 |
口服,一次1.5~3克,一日1~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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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较常见的有恶心、呕吐、上腹部不适或疼痛等胃肠道反应。2.较少见或罕见的有(1)胃肠道出血或溃疡,表现为血性或柏油样便,胃部剧痛或呕吐血性或咖啡样物,多见于大剂量服药患者。(2)支气管痉挛性过敏反应,表现为呼吸困难或哮喘。(3)皮肤过敏反应,表现为皮疹、荨麻疹、皮肤瘙痒等。(4)血尿、眩晕和肝脏损害。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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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2.哮喘、鼻息肉综合征、对阿司匹林和其他解热镇痛药过敏者禁用。3.血友病或血小板减少症、溃疡病活动期患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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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乙水杨胺。 |
牛黄、红花、蓝盆花、关木通、苦地丁、五灵脂、木香、瞿麦、木鳖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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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白色或类白色片 |
本品为棕黄色粉末;气微香,味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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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3.年老体弱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4.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5.痛风、肝肾功能减退、心功能不全、鼻出血、月经过多以及有溶血性贫血史的患者慎用。6.发热伴脱水的患儿慎用。7.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 |
尚不明确。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