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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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gx12袋 |
每粒装0.4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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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西壮族自治区花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陕西步长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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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5021989 |
国药准字B200208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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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解肌透表,清热解毒,利湿止泻。用于湿热蕴结所致的泄泻腹痛、便黄而黏、肛门灼热;及风热感冒所致的发热恶风、头痛身痛。 |
清热燥湿,杀虫止痒。用于阴道炎症属湿热型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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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克;小儿一次1克,一日3次;或遵医嘱。 |
口服,一次4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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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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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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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葛根、黄芩、黄连、甘草(炙)。 |
败酱草、白花蛇舌草、蒲公英、横经席、茜草、鸡血藤、当归、醋延胡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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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暗棕褐色至类黑色微丸;气微,味苦。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棕色至棕褐色粉末;味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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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饮食宜清淡,禁食生硬、油腻、难消化食物。 2.有慢性结肠炎、溃疡性结肠炎便脓血等慢性病史者,患泄泻后应去医院就诊。 3.脾胃虚寒腹泻者不适用。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有心血管、肝、肾和造血系统等严重原发性疾病以及精神疾病患者,不宜服用本品。 3.妇科肿瘤引起的带下病患者不宜服用本品,赢取医院就诊。 4.65岁以下的绝经后患者赢取医院就诊。 5.带下清稀者不宜选用 6.经期慎用。月经过多者不宜服用。 7.带下伴有尿频、尿急、尿痛,或有赤带着赢取医院就诊。 8.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超过2周应向医师咨询。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