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10克 |
每1g相当于饮片1.87g |
|
生产企业 |
大理白族自治州中药制药有限公司 |
广西万寿堂药业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3020743 |
国药准字Z20080023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散瘀止血,消肿定痛。用于小面积外伤出血,跌扑肿痛 |
活血止血,行气止痛。用于产后恶露不绝、人工流产后子宫出血不净,中医辨证属血瘀证者。可缩短出血持续时间,减轻小腹疼痛。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3克,一日3次;外用适量敷患处。 |
开水冲服,一次15g,一日3次。 |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孕妇禁用。肝肾功能异常者禁服。 |
尚不明确。 |
|
成分 |
三七。 |
滇桂艾纳香、益母草 、延胡索(醋制)、甘草。 |
|
性状 |
散剂 |
本品为黄棕色至棕褐色的颗粒;味甜,微苦、涩。 |
|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油腻食物。 2.外用时切勿接触眼睛,皮肤破溃处禁用。 3.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应用。 4.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用药后皮肤过敏者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 6.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或出现局部红肿、疼痛、活动受限等不适症状时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产后大出血、人工流产后大出血者不适宜用本品治疗。 2.临床研究中,209例产后恶露不绝服用者中10例出现乳汁分泌减少,尚不能排除与服用本品有关 3.未见对药物流产者,产后或人工流产后宫内组织残留者、盆腔感染者,产伤或剖宫术后者,合并子宫肌瘤或并发滋养叶细胞肿瘤者,血小板减少等凝血机制障碍者的研究资料。 4.未见对合并有心血管、肝、肾和造血系统等严重原发性疾病者使用本品的研究资料。 5.未见对药物相互作用的研究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