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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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0克 |
0.625mg*100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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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大理白族自治州中药制药有限公司 |
广州康和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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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3020743 |
国药准字H440228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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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散瘀止血,消肿定痛。用于小面积外伤出血,跌扑肿痛 |
用于月经不调、子宫功能性出血、子宫内膜异位症等;单方或与雌激素合用能抑制排卵,做避孕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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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3克,一日3次;外用适量敷患处。 |
1.治疗子宫功能性出血:口服,每次5mg,每8小时1次,连用3日,血止后,改为每12小时1次,7日后必为每次2.5~3.75mg维持,连续用2周左右。2.痛经或子宫内膜增长过速:口服,一日2.5mg,连续20,下次月经周期第5日开始用药,3~6个周期为一疗程。3.子宫内膜异位症:口服,每日10~30mg,开始时每日10mg,每二周后增加5mg,最高为每日30mg,分次服,连续服用6~9个月。4.探亲避孕药,与探视前一天或者当日中午起服用一片,此后每晚服一片,至少连服10~14天,如果需要,可以接着改服短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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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1.主要为恶心、头晕、倦怠;2.突破性出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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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禁用。肝肾功能异常者禁服。 |
重症肝肾病患者、乳房肿块者和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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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三七。 |
炔诺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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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散剂 |
本品为白色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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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油腻食物。 2.外用时切勿接触眼睛,皮肤破溃处禁用。 3.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应用。 4.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用药后皮肤过敏者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 6.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或出现局部红肿、疼痛、活动受限等不适症状时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妊娠4个月内慎用,不宜用作早孕试验。2.心血管疾病、高血压、肾功能损害、糖尿病、哮喘病、癫痫、偏头痛、未明确诊断的阴道出血、有血栓病史(晚期癌瘤治疗除外)、胆囊疾病、和有精神抑郁史者慎用。3.长期用药需注意检查肝功能,特别注意乳房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