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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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6gx10丸 |
0.3g*12粒*2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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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长春人民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翔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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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1100 |
国药准字Z109830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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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泻火,散风止痛。用于头痛眩晕,目赤耳鸣,咽喉肿痛,口舌生疮,牙龈肿痛,大便燥结。 |
理气,活血,止痛。用于行经腹痛,胃痛,胁痛,头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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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丸,一日2次。 |
口服,一次4-6粒,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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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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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老年体弱、大使搪薄者忌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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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成分为白芷﹑冰片﹑薄荷﹑赤芍﹑川芎﹑大黄﹑当归﹑地黄﹑甘草﹑黄柏﹑黄连﹑黄芩﹑荆芥穗﹑桔梗﹑菊花﹑连翘﹑牛黄﹑石膏﹑栀子。 |
延胡索(醋制)、白芷。辅料为淀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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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红褐色至黑褐色的水蜜丸;气芳香,味苦。 |
本品为色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褐色的粉末;气香,味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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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 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 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 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 服药后大便次数增多且不成形者,应酌情减量。 5. 孕妇慎用,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 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7. 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食物。2.本品不宜用于虚证痛经,其表现为经期或经后小腹隐痛喜按,月经质稀或色淡,伴有头晕目花,心悸气短等症者。3.服药中如出现皮疹,胸闷,憋气等过敏症状者应停药去医院就诊。4.重度痛经者或服药后痛经不减轻,应去医院就诊。5.痛经并伴有其他妇科疾病者,应去医院就诊。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