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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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复方 |
0.15g(按C13H22N4O3S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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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四川彩虹制药有限公司 |
广东恒健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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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51020792 |
国药准字H440211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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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食欲缺乏、胃酸过多。 |
用于缓解胃酸过多所致的胃痛,胃灼热感(烧心)、反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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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3片,一日3次。 |
口服。成人一次1粒,一日2次。于清晨和睡前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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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偶见轻度恶心。 |
1.常见的有恶心,皮疹,便秘,乏力,头痛,头晕等。 2.对肾功能,性腺功能和中枢神经的不良作用较轻。 3.少数患者服药后引起轻度肝功能损伤,停药后症状即消失,肝功能也恢复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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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1.8岁以下儿童禁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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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片含大黄0.15克、碳酸氢钠0.15克、薄荷油0.001毫升。辅料为: |
本品每粒含主要成份雷尼替丁0.15克。辅料为:淀粉、滑石粉、粘合剂(淀粉浆或乙醇)、硬脂酸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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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类白色或微黄色颗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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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按推荐剂量服用,过量服用反而抑制胃液分泌,甚至引起恶心、呕吐、腹泻。 2.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老年人及体弱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老年患者与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3.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4.8岁以上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