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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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复方 |
55mg(以铋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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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四川彩虹制药有限公司 |
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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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51020792 |
国药准字H200843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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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食欲缺乏、胃酸过多。 |
用于慢性胃炎及缓解胃酸过多引起的胃痛、胃灼热感(烧心)、反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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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3片,一日3次。 |
口服。一次165mg,一日4次,分别于3餐前1小时及临睡时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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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偶见轻度恶心。 |
服用本品后,粪便可呈无光泽的黑褐色,但无其他不适,当属正常反应,停药后1-2天内粪便色泽转为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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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严重肾功能不全者及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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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片含大黄0.15克、碳酸氢钠0.15克、薄荷油0.001毫升。辅料为: |
本品主要成份为体酒石酸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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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淡黄色粉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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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按推荐剂量服用,过量服用反而抑制胃液分泌,甚至引起恶心、呕吐、腹泻。 2.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老年人及体弱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服用本品期间不得服用其他铋制剂,且本品不宜长期大量服用。 4.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