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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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瓶装45g |
复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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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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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制药集团沈阳第一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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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3249 |
国药准字H210241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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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制酸,止痛。用于胃痛、泛酸。 |
用于缓解胃酸过多所致的胃痛、胃灼热(烧心)、反酸,也可用于慢性胃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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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5克,一日3~4次。 |
口服。成人,一次2片,一日3次,饭后2小时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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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偶见口干、失眠、腹胀、神经紊乱、咽喉热痛、倦怠、不明原因出血或瘀斑、粒细胞减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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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忌服。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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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鸡蛋壳(炒)、天花粉。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片含丙谷胺100毫克、尿囊素55毫克、西咪替丁50毫克、珍珠粉50毫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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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黄褐色的粉末;气香,味辛。 |
本品为黄色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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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2.忌情绪激动或生闷气。3.不适用于脾胃阴虚,主要表现为口干、舌红少津、大便干。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好转者,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或消失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儿童、老年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下列情况慎用:严重心脏及呼吸系统疾患、系统性红斑狼疮、器质性脑病、肝肾功能损害。 4、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