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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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瓶装45g |
0.2gx60粒/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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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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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锦华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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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3249 |
国药准字H510223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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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制酸,止痛。用于胃痛、泛酸。 |
用于缓解胃酸过多引起的胃痛、胃灼热(烧心)、返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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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5克,一日3~4次。 |
口服。成人一次1粒,一日2次,24小时内不超过4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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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1.长期用药或加大剂量时可出现:男性乳房肿胀、泌乳现象、性欲减退、腹泻、眩晕或头痛、肌痉挛或肌痛、皮疹、脱发等。 2.偶见的不良反应有:①精神紊乱,多见于老年或重病患者,停药后48小时内能恢复;②咽喉痛热;③不明原因的出血或瘀斑,以及异常倦怠无力;④粒细胞减少或其他异常血象,多见于合并症严重之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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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忌服。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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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鸡蛋壳(炒)、天花粉。 |
本品每粒含西咪替丁0.2克,辅料为淀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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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黄褐色的粉末;气香,味辛。 |
本品为蓝、白色硬胶囊剂,内容物为白色粉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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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2.忌情绪激动或生闷气。3.不适用于脾胃阴虚,主要表现为口干、舌红少津、大便干。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好转者,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或消失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对本品过敏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3.儿童使用本品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肝肾功能不全患者、老年患者慎用。 5.如服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6.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