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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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250mg |
100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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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东信谊制药有限公司 |
哈尔滨市龙生北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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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7023056 |
国药准字H200939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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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等疾病引起的痰液粘稠、咳痰困难患者。 |
适用于急,慢性支气管炎引起的痰液粘稠,咳痰困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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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2~5岁儿童一次0.5片,6~12岁儿童一次1片,1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一次2片,一日3次。 |
口服。 成人及12岁以上的儿童:通常在治疗的2-3天,一次10毫升,一日3次;然后减少为一次10毫升,一日2次。 12岁以下的儿童:6-12岁儿童:每次5毫升,一日2-3次;2-5岁儿童:每次2.5毫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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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可见恶心、胃部不适、腹泻、轻度头痛以及皮疹等。 |
极少数患者有轻微的胃肠道不适(如恶心、呕吐、消化不良、腹泻)及过敏反应(如皮疹、罕见血管神经性水肿),罕见头疼及眩晕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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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消化道溃疡活动期患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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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每片含羧甲司坦250毫克。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氨溴索。化学名称:反式-4-[(2-氨基-3,5二溴苄基)氨基]环己醇盐酸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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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本品为无色或者几乎无色的澄清液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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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用药7日后,如症状未缓解,应立即就医。 2.有消化道溃疡史者慎用。 3.2岁以下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4.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2.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应避免与中枢性镇咳药(如右美沙芬等)同时使用,以免稀化的痰液堵塞气道。 4.本品为一种粘液调节剂,仅对咯痰症状有一定作用,在使用时应注意咳嗽、咯痰的原因,如使用7日后未见好转,应及时就医。 5.如服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