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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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2g*12袋 |
0.4gx12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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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海南省金岛制药厂 |
济南永宁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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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91123 |
国药准字H199990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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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等疾病引起的痰液粘稠、咳出困难者。 |
用于感冒、扁桃体炎、支气管炎,风湿性关节炎等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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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2~5岁儿童,一次半包,一日4次;5~12岁儿童,一次1包,一日3次;成人一次2.5包,一日3次。 |
口服。一次用量: 1-2岁0.5包,3-8岁1包,9-13岁1.5包,14岁以上儿童及成人2包,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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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可见恶心、胃部不适、腹泻、轻度头痛以及皮疹等。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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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消化道溃疡活动期患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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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每袋含羧甲司坦0.2克,辅料为蔗糖、羧甲纤维素钠、柠檬黄、香精。 |
牛磺酸,辅料为羧甲基淀粉钠、糖粉、羟丙甲纤维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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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混悬颗粒,气香微甜 |
本品为颗粒;味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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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 用药7日后,如症状未缓解,应立即就医。 2 有消化道溃疡史者慎用。 3 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4 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5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该品为对症治疗药,连续应用不得超过3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1岁以下儿童请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仅限用于发热初起、热度不高的患者。 4.对该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该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请将该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