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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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2g*12袋 |
每瓶装10ml;每瓶装10ml(无蔗糖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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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海南省金岛制药厂 |
广东化州中药厂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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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91123 |
国药准字Z440221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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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等疾病引起的痰液粘稠、咳出困难者。 |
理气化痰,润肺止咳。用于痰浊阻肺所致的咳嗽、气喘、痰多;感冒、支气管炎,咽喉炎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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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2~5岁儿童,一次半包,一日4次;5~12岁儿童,一次1包,一日3次;成人一次2.5包,一日3次。 |
口服。一次10~20毫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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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可见恶心、胃部不适、腹泻、轻度头痛以及皮疹等。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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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消化道溃疡活动期患者禁用。 |
风热者忌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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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每袋含羧甲司坦0.2克,辅料为蔗糖、羧甲纤维素钠、柠檬黄、香精。 |
化橘红、苦杏仁、百部(蜜炙)、半夏(制)、白前、茯苓、五味子、甘草。辅料为蔗糖、蜂蜜、香精、薄荷脑、苯甲酸钠、羟苯乙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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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混悬颗粒,气香微甜 |
本品为棕色液体;气芳香,味甜、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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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 用药7日后,如症状未缓解,应立即就医。 2 有消化道溃疡史者慎用。 3 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4 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5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期间,若患者发热体温超过38.5℃,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