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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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5g |
5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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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海南省金岛制药厂 |
天大药业(珠海)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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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91124 |
国药准字H200588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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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等疾病引起的痰液黏稠,咳出困难者和痰阻气管所致的肺通气功能不全等。 |
本品适用于呼吸道合胞病毒引起的病毒性肺炎与支气管炎,皮肤疱疹病毒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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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0.2—0.5g,一日3次。儿童用量见下表:2~3岁,12~14公斤,0.1g/次,一日3次 4~6岁,16~20公斤,0.2g/次,一日3次 7~9岁,22~26公斤,0.3g/次,一日3次 10~12岁,28~32公斤,0.4g/次,一日3次 |
本品用温开水完全溶解后口服。 1.用于病毒性呼吸道感染:成人一次0.15g(3袋),一日3次,连用7天。 2.用于皮肤疱疹病毒感染:成人一次0.3g(6袋),一日3~4次,连用7天。 3.小儿每日按体重10mg/kg,分4次服用,疗程7~14天,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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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可见恶心、胃部不适、腹泻、轻度头痛以及皮疹等。 |
可见食欲减退、胃部不适、呕吐、轻度腹泻、便秘等胃肠道反应,偶有头晕、睡眠差等反应,并可导致红、白细胞及血红蛋白的下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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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消化道溃疡活动期患者禁用 |
1、对本品中任何成分过敏者禁用。 2、孕妇禁用。 3、禁用于有自身免疫性肝炎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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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羧甲司坦 |
本品主要成份是利巴韦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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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颗粒剂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可溶性颗粒;味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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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用药7日后,如症状未缓解,应立即就医。 2.有消化道溃疡史者慎用。 3.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4.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肝功能异常者慎用。 2.长期或大剂量服用本品对肝功能、血象有不良有影响。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